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不报告会怎样?后果不轻——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和有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擅离职守或者逃匿一样,都要被处分、罚款,逃匿的还会被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先说结论
三句话:①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之一;② 发生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要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并罚款,逃匿的还会被拘留,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按同样规定处罚;③ 地方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瞒报谎报迟报的,也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是负责人的法定职责
结论: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之一,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列了七项职责,最后一项是「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不能拖,如实不能少报。
二、不报、谎报、迟报,都要被处罚
结论: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和有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擅离职守或者逃匿一样,给予处分、罚款,逃匿的还会被拘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一层针对事故现场的作为:该抢救不抢救、该在位擅离职守、干脆躲起来的,降级、撤职并罚款,逃匿的还要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二层直接对接报告义务: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按前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政府与监管部门瞒报谎报,同样要担责
结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瞒报谎报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报告责任不只落在企业头上: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瞒报、谎报、迟报的,也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出了事故,正确的动作是什么
结论:先救人、再报告、如实报,是不可颠倒的顺序。
立即组织抢救,优先保障受伤人员救治;
按照预案及时、如实地向上报告事故情况;
事故调查处理期间,负责人应当在岗配合,不得擅离职守;
保留现场、监控、台账等材料,配合调查,并做好工伤申报与善后。
两个提醒:① 隐瞒不报、谎报、迟报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处罚按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执行;② 事故还可能牵出刑事罪名,可参阅重大责任事故罪怎么认定?工地出人命、厂房出事故谁担责与危险作业罪怎么认定?哪些"觉得没事"的操作会构成犯罪?。
五、常见问题
结论: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常见疑问如下。
事故不大,可以不报告吗?
及时、如实报告是法定职责,不能自己觉得「不大」就不报。
负责人躲起来不露面,会怎样?
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并罚款,逃匿的还会被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员工发现单位瞒报事故,能找谁反映?
可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反映,可参阅劳动监察大队是干什么的?能管公司哪些事。
一句话:事故报告是法定职责,不报、谎报、迟报都不是「内部处理」的小事。责任最终会落到负责人个人身上,还可能牵出刑责。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