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定义: 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是指经营者向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含电子烟)、酒类饮品的行为,法律明确禁止,并配套规定了显著位置设置禁售标志、对难以判明年龄者核验身份证件、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销售网点等义务。
本条聚焦的是「卖」这个动作本身。至于哪些场所不得让未成年人进入、学校周边不得设置什么样的网点,属于场所管理规则,与本条分工不同但相互衔接。实务中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点是:禁止的不只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还包括赠送、搭赠、代购、网络下单、自动售货机售卖等一切使未成年人取得烟酒的途径。判断标准是结果——未成年人是否实际取得,而不是形式上有没有收钱。
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一切从事烟酒经营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主体是「烟、酒和彩票经营者」。这个范围包括: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户、超市、便利店、杂货店、报刊亭;餐饮店、酒吧、KTV、夜总会、烧烤摊;酒类专卖店、酒庄、网店;外卖平台上的商家;自动售货设备的运营者。
不以「有没有许可证」为判断标准。无证卖烟的,既要承担无证经营的违法责任,也要承担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责任,两罚并行。以「我们主要卖食品,烟只是顺带」为由主张不适用,不成立。
二、对象要件: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的判断标准是年龄,不是外貌、身高、穿着、是否在校、是否结婚。未满十八周岁即为未成年人,包括已满十六周岁已经参加工作的人,也包括看起来成熟的高中生。
实践中常见的错误是「以貌取人」:看着像成年人就卖。法律恰恰针对这一点设了核验义务——难以判明时应当要求出示身份证件。所以「他看起来像成年人」不是免责理由,反而说明已经处于「难以判明」的状态,此时应当核验而未核验,就是未尽义务。
三、行为一:直接销售。 最典型的形态是未成年人到店付款购买。判断要素有三:主体是未成年人、标的是烟草制品或酒类、发生了有偿转移。三者具备即构成违法,与数量多少、金额大小、是否自用无关。卖一包烟、一瓶啤酒,同样违法。
需要注意的是「拆零销售」。有的小店把整包烟拆开按支卖给学生,把整瓶酒拆开按杯卖,这不仅是违法销售,还规避了最小包装的警示标识要求,情节上更重。执法检查中,「拆零」本身就是重点查处项。
四、行为二:变相销售与变相提供。 除了直接收钱,以下形态同样违法:赠予(买文具送烟、办卡送酒);搭赠(买整箱酒送两包烟);代购(未成年人出钱,成年人代为购买);寄存(未成年人付钱,把烟存在店里慢慢取);以物易物(用游戏卡、代写作业换取烟酒);赊账销售(先拿走,事后付款)。
判断标准是「是否使未成年人取得烟酒」。只要取得,不管中间隔了几道手、用什么名义,都落入禁止范围。有的经营者辩称「是他哥哥让我给他的」,仍应核验其年龄并确认委托关系,不能一句「别人让给的」就放行。
五、行为三:网络销售与外卖配送。 线上销售同样适用第五十九条。网店、社交平台、直播带货、外卖平台销售烟酒,都应当设置未成年人禁售提示、要求填写或核验年龄、在配送环节核验收货人身份。以「线上无法核验」为由不作任何措施,属于未尽义务。
外卖场景的风险尤其高:未成年人用家长账号下单,骑手送到门口直接交付。规范的做法是配送环节核验收货人身份,发现是未成年人应当拒绝交付并退回。跑腿代买属于代购,同样落在禁止范围内。平台方有审核商家资质、设置技术拦截、处置违规商家的义务。
六、行为四:自动售货设备。 以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本身在多数地区已被限制或者禁止;即使允许,也必须采取有效的年龄核验措施(如刷身份证、人脸识别加证件比对),不能仅靠一个「未成年人禁止购买」的贴纸。
没有有效核验措施的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实际上等于向所有未成年人开放。这类情形在校园周边尤其需要重点整治。发现后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烟草专卖部门举报。
七、标识义务: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标志。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要求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标志的作用是告知与警示,也是执法检查的客观依据。
「显著位置」的判断标准是消费者在正常购买位置能够清楚看到,通常是收银台正面、货架端头、入口处。贴在收银台内侧、贴在角落、被商品挡住、字体过小、只有英文,都不符合要求。标志应当明确写「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而不是笼统的「禁止吸烟」。
八、核验义务:难以判明年龄的应当要求出示身份证件。 同款后半句规定,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这是本条最具操作性的义务,也是执法中最常被认定的违法点。
核验的要求是:看证件原件,核对照片与本人、核对出生日期;不能只看手机里的照片、不能只听口头自报、不能用「他说他十九了」代替。对拒绝出示证件的,应当拒绝销售。核验后仍难以确认的,也应拒绝销售——宁可少做一笔生意,不要承担违法风险。
九、周边限制: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销售网点。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句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这一项管的是选址,与「卖不卖给未成年人」是两个独立义务。
「周边」的具体范围由地方规定,各地标准不同。经营者选址前应当查阅当地规定并向主管部门确认;已合法设立后因学校新建而变成「周边」的,通常有过渡安排,但不得扩建、不得新增烟酒经营项目。
十、电子烟的特别规制:纳入烟草专卖管理,同样禁售。 电子烟(含雾化电子烟与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按现行监管口径纳入烟草专卖管理,适用烟草制品的相关规则,因此同样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同样应当设置标志、核验年龄、遵守周边限制。
需要特别提示两个层次。第一层是行政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按烟草专卖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处罚。第二层可能触及刑事:如果销售的电子烟含有依托咪酯等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成分,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如果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含有有害物质,可能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罪名。近年已有多起「上头电子烟」被以涉毒罪名追诉的案例,经营者不能以「只是卖电子烟」自辩。
十一、广告限制: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烟草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第二款、第三款进一步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禁止在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夹带烟草元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这意味着面向未成年人的媒体、频道、节目、公众号、短视频账号,不得投放酒类广告。学校、教材、校服、校车上出现酒类品牌的商业宣传,同样违法。
十二、法律责任:行政处罚为主,民事与刑事为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单纯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一般不构成犯罪,属于行政违法。但民事责任与刑事风险仍然存在:未成年人饮酒后发生人身损害,售酒者明知其为未成年人仍售酒、或者明知其已醉酒仍继续售酒的,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向未成年人销售含管制成分的电子烟,可能构成毒品犯罪;向未成年人大量售酒并组织饮酒活动,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其他罪名。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 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 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条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 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 (一)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
- (二)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
与相邻概念的区别
| 对比项 | 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 | 未成年人场所禁入 | 向未成年人售彩票 | 在未成年人集中场所吸烟饮酒 | 酒类广告投放 | 向未成年人售管制刀具 |
|---|---|---|---|---|---|---|
| 规制对象 | 销售行为 | 场所进入行为 | 销售与兑奖行为 | 吸烟饮酒行为本身 | 广告发布行为 | 销售行为 |
| 主要依据 | 未保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未保法第五十八条 | 未保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未保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 | 广告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条 | 未保法第六十条 |
| 义务主体 | 烟酒经营者 | 场所经营者 | 彩票经营者 | 任何人 | 广告主、发布者、经营者 | 销售者 |
| 核心义务 | 不销售、设标志、核验 | 不得允许进入、设标志、核验 | 不销售、不兑奖、设标志、核验 | 不得在特定场所吸烟饮酒 | 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不得在未成年人媒体投放 | 不得提供销售、核验 |
| 违法后果 | 改正、警告、没收、罚款、停业、吊照 | 同左 | 同左 | 劝阻、批评教育,部分地方有罚则 | 广告法罚则 | 改正、警告、罚款、停业 |
第一层区别在「卖」与「进」是两件事。 未成年人可以进超市(超市不是禁入场所),但超市不得向其售烟售酒;未成年人不得进酒吧(酒吧是禁入场所),进了就构成场所违法,与有没有买酒无关。所以同一家店可能只有一种违法,也可能两种都违反。检查时要分别看:有没有未成年人进入不该进的区域、有没有向未成年人完成销售。
第二层区别在「烟酒」与「彩票」的兑奖问题。 彩票的特殊之处在于,法律不仅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还禁止「兑付彩票奖金」。这意味着未成年人即使中奖,经营者也不得向其兑付,而应当要求其监护人办理。这一项规定针对的是实践中「未成年人中奖后大额消费」的风险。
第三层区别在吸烟饮酒行为本身的规制。 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这一款约束的是所有人在特定场所的行为,不以交易为前提。家长在校门口抽烟、教师办公室聚餐饮酒(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学校运动会上饮酒,都属于违反本款。
第四层区别在广告的独立责任。 售烟售酒的违法由市场监管与烟草专卖部门处罚,广告违法由市场监管部门按广告法处罚,两者依据不同、罚则不同。一款酒如果既向未成年人销售、又面向未成年人的媒体投放广告,就是两个独立的违法行为,分别处罚。
实操指引
第一步,经营者先做一次证照与标识自查。 核对是否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否包含酒类销售、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查看收银台、货架、入口处是否设有清晰的禁售标志;查看标志内容是否明确指向「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缺证的补证,缺标识的立即制作张贴。
第二步,把核验做成收银流程的必选项。 在收银系统里设置提示:销售烟草或酒类商品时弹窗提醒核验年龄。对看起来年轻的顾客,一律要求出示身份证件。宁可多问一句,不要事后解释。员工培训时反复演练一句标准话术:麻烦出示一下身份证,这是法律规定,不是针对您。
第三步,明确「拒绝销售」的授权与保护。 一线员工往往不敢拒绝,怕得罪顾客、怕被投诉。经营者应当明确授权:员工有权拒绝向无法确认年龄的顾客销售,因此产生的投诉由店方承担,不追究员工责任。这一条写进员工手册,才能真正落地。
第四步,堵住变相销售的漏洞。 检查店内是否存在:拆零销售、按支售卖、办卡赠送烟酒、以文具或游戏点卡换购、为学生寄存烟酒、赊账销售。这些形态在校园周边小店最常见,也是执法检查的重点。发现一项,立即整改一项。
第五步,线上销售设置技术拦截。 网店、外卖店铺的商品页应当标注「不向未成年人销售」,下单环节要求填写出生日期或者进行年龄核验,配送环节要求核验收货人身份。平台方应当在商家入驻、商品上架、配送交付三个环节设置审核与提示。
第六步,餐饮与娱乐场所管住「售酒」环节。 酒吧、KTV、餐厅向未成年人售酒,同样违反第五十九条。要建立入场核验与售酒核验的双重机制:入场时核验年龄(结合场所禁入规则),点单时再次核验。对明显醉酒的顾客不再续酒,对疑似未成年人的顾客要求出示证件。
第七步,家长固定证据并选对举报渠道。 需要固定:商家名称地址、购买时间、商品照片、付款记录、孩子的陈述。举报渠道按类型分:向未成年人售烟,拨 12313 烟草专卖举报热线或者 12315;售酒,拨 12315 市场监管;学校周边违规设点,向市场监管、烟草专卖部门举报;广告违法,拨 12315。举报后索取受理编号,便于跟进。消费维权的一般流程见12315 投诉流程。
第八步,主张民事赔偿时的思路。 未成年人因饮酒导致人身损害,或参与酒局后发生事故,可以向售酒者主张赔偿,核心是证明三点:售酒时明知或者应知对方是未成年人、饮酒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售酒者存在过错(未核验、继续供酒、组织饮酒)。赔偿金额可以先用消费与赔偿计算做初步核算,再根据实际损失调整。
常见问题
问:向未成年人卖烟卖酒,会坐牢吗?
答:单纯销售烟酒一般不构成犯罪,属于行政违法,按第一百二十三条处罚。但有两种情形可能触及刑事:一是销售的电子烟含有依托咪酯等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成分,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二是售酒导致严重后果且存在明显过错,可能承担民事赔偿甚至其他责任。所以「不犯罪」不等于「没事」,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行业禁入的后果都不轻。
问:孩子拿家长的身份证来买烟,商家核验了还违法吗?
答:看核验是否到位。核验不只是看一眼证件,还要核对证件与本人是否相符。孩子拿家长身份证,照片、年龄与本人明显不符,商家应当发现而未发现,仍属未尽核验义务。如果证件照片与本人高度相似、商家已尽合理注意仍无法辨别,则可以作为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情节。这类抗辩需要商家举证证明自己确实做了核对。
问:学校门口的小卖部卖烟给学生,怎么举报最有效?
答:两条线一起报。向烟草专卖部门举报(12313)未按规定向未成年人售烟、未设禁售标志;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12315)学校周边违规设置烟酒销售网点。举报时提供具体时间、购买过程、商品照片、付款记录,最好有其他家长的佐证。两条线分别对应不同的违法行为,同时举报能形成合力。
问:家长自己让孩子去买烟买酒,商家还违法吗?
答:违法。法律禁止的是「向未成年人销售」,不因家长同意而豁免。家长让孩子代买,孩子在法律上仍是未成年人,商家向其销售仍构成违法。这一点与场所禁入规则同理:家长的同意不能处分孩子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免除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商家正确的做法是要求家长本人到场购买。
问:外卖平台上的酒,未成年人下单能送到吗?
答:不应送到。线上销售同样适用第五十九条,平台与商家应当设置年龄核验,配送环节应当核验收货人身份。实践中确有未成年人用家长账号下单、骑手直接交付的情形,这属于平台与商家的管理漏洞。发现后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也可以要求平台下架相关商品。
问:电子烟没有尼古丁,也算烟吗?
答:按现行监管口径,电子烟整体纳入烟草专卖管理,不论是否含尼古丁,都适用烟草制品的禁售规则,同样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至于是否含管制成分(如依托咪酯),则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涉及刑事风险。经营者不能以「不含尼古丁」「只是雾化器」作为向未成年人销售的理由。
问:未成年人喝酒出事,卖酒的店要赔多少?
答:视过错程度与因果关系而定。判断要点:售酒时是否核验年龄、是否明知其未成年、是否在其明显醉酒后继续供酒、是否组织或者鼓励饮酒。店的过错越大,赔偿比例越高;如果未成年人隐瞒年龄、伪造证件,且店方已尽合理核验,可以减轻责任。同饮者、组织者、活动场所也可能分担责任,最终比例由法院综合认定。
问:未成年人抽烟喝酒,家长会被追责吗?
答:一般不会因「孩子抽烟喝酒」本身被行政处罚,但监护责任会被审查。如果家长明知孩子吸烟饮酒而不加管教、甚至代为购买,在涉及民事赔偿的案件中会被认定监护过错,相应减轻其他责任方的赔偿比例。学校发现学生吸烟饮酒,应当进行教育并与家长沟通,严重的可按规定处理。相关经营者义务的一般规则,可延伸阅读经营者对未成年人消费的特别注意义务。
需要补充一层:控烟禁酒的效果,最终取决于「取得渠道」是否被切断。未成年人获取烟酒的主要途径有三条:自己买(小店、自动售货机、外卖)、他人代买(同学、成年人、跑腿)、从家里拿。前两条靠监管与经营者合规,第三条靠家庭管理。三管齐下才有实效,只管一条必然漏。
从执法实践看,查处的难点在取证:未成年人买烟买酒往往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有票据、没有监控、没有第三人。所以举报时最好能提供现场照片、付款截图、商品实物,必要时由家长陪同孩子向执法部门说明情况。经营者一侧则应当保留核验记录、监控录像,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发生争议时的证据。
关于电子烟涉管制成分的刑事边界,可延伸阅读向未成年人卖烟酒不犯罪,卖电子烟呢;场所禁入与学校周边网点设置的规则,见未成年人场所限制。
本词条由赵跃律师审校,法条核对日期:2026-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第二次修正后的现行版本(共 132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修正后的现行版本(共 74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等对烟草专卖许可、电子烟监管有更细的规定,其中部分文本不在本库法规原文之列,本词条未列入逐字引述部分,如需逐字引用请以官方公开发布的文本为准。电子烟的监管口径、含管制成分电子烟的定性,按国家烟草专卖局与司法机关现行规定执行,个案定性差异较大。「学校、幼儿园周边」的具体范围由地方规定,各地标准不一。本词条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遇实际情形请及时咨询执业律师或者向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