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与继承纠纷诉讼全流程:分不拢怎么打官司
按步骤走 · 材料一次备齐 · 每个期限都有法条依据
流程步骤
先确认按哪种方式继承
翻开老人留下的材料,先看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再看有没有遗嘱,都没有才按法定继承。三种方式有先后顺序:协议最优先,其次是遗嘱或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这一步定错了,后面分多少都会错。
协议、遗嘱原件要第一时间找出来查清遗产有哪些
把房产、存款、股票、车辆、股权、债权都列出来,凭死亡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券商查询。同时弄清有没有未还的债务,遗产要先还债再分割。这一步最好列一张清单,写明名称、凭证、现值。
别漏掉隐蔽财产和债务协商分割的时间办法份额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确定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同一顺序的份额原则上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劳动能力的要照顾,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协商结果写成书面协议签好遗产分割协议
商量好后落成书面协议,写明每人分什么、什么时候交付、房子过户税费谁承担,全体继承人签字捺印,最好有见证人。协议一经签署就对各方有约束力,随意反悔可能不被支持,签字前务必想清楚。
涉及房产过户的条款写细一点协商不成就申请调解
谈不拢可以先找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由调解员居中撮合,成本低、不伤和气。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确认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后更有执行力确定去哪个法院起诉
调解不成就要打官司。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专属管辖。你按这两个地点就近选,准备起诉状和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选错法院会被移送,耽误时间。
管辖是专属的,不能随意约定起诉后走完审理程序
立案后按传票参加开庭,充分提交遗嘱、协议、出资和扶养的证据。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在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程注意诉讼时效。
一审判决上诉期只有十五日材料清单
| 材料 | 说明 |
|---|---|
|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 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用于证明继承开始的时间。 |
| 亲属关系证明 | 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证明继承人身份。 |
| 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 原件优先,提交复印件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 |
| 遗产权利凭证 | 房产证、存单、股权证明、车辆登记证等。 |
| 遗产分割协议 | 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全体继承人签字捺印。 |
关键期限
| 事项 | 期限 | 依据 |
|---|---|---|
| 确定继承方式 | 继承开始后,先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最后法定继承 | 民法典 |
| 协商分割遗产 | 继承开始后可随时协商,无固定期限 | 民法典 |
| 申请调解或起诉 | 协商不成即可提出,注意继承纠纷诉讼时效 | 民法典 |
| 向法院立案 | 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提起 | 民事诉讼法 |
法条原文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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