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全流程:公安不立案、检察院不公诉,自己去法院告
按步骤走 · 材料一次备齐 · 每个期限都有法条依据
流程步骤
先判断案件能不能自诉
对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公安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这三类才能自己告。不属于这三类的,还是要走报案、公诉那条路。
不属于这三类的,别自己起诉,先报案拿到不予追究的书面凭证
第三类自诉必须有前置结果:向公安报案后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或者拿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复议复核结论。没有这份书面凭证,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务必写清机关名称、文号和日期。
只口头说一句不立案不算数,要书面文件按事实顺序整理好证据
把证据按时间或者事实编号,列一份证据清单,原件自己留存、复印件提交法院。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的,你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三款)。
聊天记录要保留原始载体,别只留截图写好自诉状递交立案
自诉状写清你和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具体事实经过、证据名称和诉讼请求,一式两份,法院一份、被告人一份。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当面递交,当场领取收件回执。
被告人姓名住址尽量写准,方便法院送达等法院立案审查与送达
法院对自诉案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立案并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副本。这期间注意接电话、收传票,别因为换号、搬家导致开庭通知收不到。
地址电话有变,要及时书面告知法院开庭时举证质证和申辩
开庭时你先陈述事实、出示证据,再对被告人的证据进行质证。被告人未被羁押的,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要说的按一二三列好,庭上别跑题判前可调解和解或撤诉
自诉案件法院可以进行调解,你也可以在宣告判决前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属于公安、检察院不予追究的那一类案件,不适用调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和解要写书面协议,谈好赔偿再撤诉关注判决与后续执行
法院作出判决后,看清判决书列明的履行内容和期限,需要执行的及时向法院申请。对判决不服的,按判决书告知的途径在期限内行使权利,别拖过了时间。
判决书末尾的期限,一定要看仔细材料清单
| 材料 | 说明 |
|---|---|
| 刑事自诉状 | 写清当事人信息、事实经过、证据与请求,一式两份并签名 |
| 不予追究的书面凭证 | 公安不予立案通知书、复议决定或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原件备查 |
| 身份证明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代理人的附授权委托书 |
| 证据材料与清单 | 按事实顺序编号装订,原件自留、复印件提交,注明来源 |
| 送达地址确认书 | 写清收件地址、电话,便于法院送达文书 |
关键期限
| 事项 | 期限 | 依据 |
|---|---|---|
| 向法院提起自诉 | 在追诉期限内提出,从犯罪之日起算,逾期不再追诉 | 刑法 |
| 一审宣判期限 | 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刑事诉讼法 |
| 调解的适用 | 自诉案件可调解,公安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 刑事诉讼法 |
| 和解或撤回自诉 | 在宣告判决前,可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 刑事诉讼法 |
| 网络诽谤取证 | 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安协助 | 刑法 |
法条原文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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