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象牙、犀牛角判几年,先记住尺子:看制品价值,不看重量,也不看偷逃税额。 不满二十万元属“情节较轻”,五年以下;二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五年至十年;一百万元以上,十年以上或者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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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容易做错的,是以为“自己留着玩、不卖钱就没事”。不牟利确实是一条从宽通道,但它有四个条件同时卡着,缺一条就走不通。

三档价值,三档刑期

关键结论

三层判断:

① 先确认是不是“珍贵动物制品”。象牙、犀角属于国际公约附录物种及其制品,落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附录Ⅰ、附录Ⅱ中非原产于我国的物种,在无特别规定时分别对应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这是入库案例明确的规则。

② 再看价值落哪一档。不满二十万元、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一百万元以上,三档对应五年以下、五年至十年、十年以上或无期。价值由专业机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不是按买价,也不是按黑市报价。

③ 最后看有没有免罚出口。不以牟利为目的、为留作纪念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进境、数额不满十万元,四个条件全部满足,才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制品价值档次刑罚
不满 20 万元情节较轻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 万元以上不满 100 万元基本档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0 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注意第三档的附随后果:并处没收财产,不是并处罚金。这两个词在判决书上的区别,落到家庭财产上是实实在在的差别。

象牙为什么算“国家一级”

很多人不理解:非洲象又不是中国产的,凭什么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对待?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4-06-1-082-001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在无特别规定时,《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与附录Ⅱ中非原产于我国的物种分别对应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这条规则把国际公约和国内保护级别接了起来。非洲象列入附录Ⅰ,所以象牙及其制品在我国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制品对待。

犀牛同理,所有犀牛物种都在附录Ⅰ。这就意味着“这东西不是我国物种”不是一个有效抗辩。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3-11-1-082-0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系《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中的珍稀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中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国内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办法》对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管理规定执行。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应认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这一则针对的是水生野生动物,也就是俗称的花胶、鱼鳔。石首鱼在附录Ⅰ,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实务中大量“带点花胶回国送人”的案子就落在这一条上——它不是普通食品,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制品。

价值是怎么核出来的

这是这类案件最该争的地方。司法解释第十条第三款给了明确路径:走私附表中未规定珍贵动物的制品的,按照两高、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的 CITES 附录Ⅰ和附录Ⅱ所列陆生野生动物制品价值核定问题的通知》(林濒发〔2012〕239 号)核定价值。

据此可以攻三处:

第一,物种鉴定是否准确。 是非洲象还是亚洲象、是白犀还是黑犀,虽然都属于附录Ⅰ,但鉴定结论必须写明依据。鉴定意见只写“疑似象牙”而没有种属判断的,证据基础不牢。

第二,核定标准是否用对。 用的是哪份文件、哪一档单价、按重量还是按件计算。象牙制品的核定通常按重量乘以单位价值,加工程度是否另行加成,都要看依据。

第三,重量是否准确。 净重还是含镶嵌、含底座、含包装;手镯、印章、筷子、雕件,计价方式不同。重量差几十克,价值可能就差一个档。

价值认定在二十万元、一百万元这两条线上,是真正的生死线。十九万九和二十万零一,差的是五年以下和五年以上。

免罚条款的四个条件

司法解释第九条最后一款:不以牟利为目的,为留作纪念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进境,数额不满十万元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条件怎么证明常见的破功点
不以牟利为目的无销售记录、无买家联系、无报价聊天、无进货渠道微信里问过价、找过代购、买了两件以上相同物品
为留作纪念旅游行程、购买凭证、赠与意向一次带十几件,说不清用途
走私进境入境记录、航班信息出境携带(出口)不适用这一款
数额不满 10 万元价值核定结论核定超过十万元,这一款直接出局

还要注意“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是“可以”,不是“应当”。即便四个条件都满足,法院仍要综合全案判断。而且免予刑事处罚仍然是有罪判决,会留下犯罪记录。

既遂认定:收到没收到不影响

走私犯罪在海关监管现场被查获的,认定既遂;以虚假申报方式走私,申报行为实施完毕的,认定既遂。

翻译成日常语言:邮寄的,包裹到海关被查就是既遂,收件人还没拿到也算;随身带的,过检被拦就是既遂。 不要指望“东西没到手就不算”。

反过来,还没申报就被查的(比如在行李转盘被抽查),可以争未遂,但实务中空间不大。

五个最常被问的问题

一问:带一只象牙手镯入境,会被判刑吗? 先看价值和目的。不满二十万元的属情节较轻,仍有刑事风险;如果确属非牟利、留作纪念、进境且不满十万元,可以争取免予刑事处罚。但不申报本身已构成走私行为,行政责任跑不掉。

二问:祖上传下来的犀角杯,带回国也算走私? “祖传”不改变物品属性。关键在进境时是否申报、是否属于禁止进出口的制品。能证明来源合法、非为牟利、价值不大的,才有争取空间;一律不申报,风险很高。我国自 2017 年起全面禁止象牙及其制品的商业性加工销售,老物件也不能作为合法进出口的凭据。

三问:价值是办案机关说了算吗? 是专业机构的核定结论,可以质证。物种鉴定、核定依据、重量计算三项都能提异议,也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四问:邮寄被查到,人还没收到,算既遂吗? 算。申报行为实施完毕即既遂,在海关监管现场被查获的也认定既遂。

五问:判了以后东西能要回来吗? 不能。珍贵动物制品属于违禁品,一律没收,通常移交主管部门处置。这类财物上不要抱期待,把精力放在价值核定和主观目的上。财物的处理规则见判刑之外还要没收财产吗。

条文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九条 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未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或者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不满二十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的;(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三)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未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该珍贵动物死亡或者无法追回等情节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二)规定的数量标准的;(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三)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该珍贵动物死亡、无法追回等情形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为留作纪念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进境,数额不满十万元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十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珍贵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中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动物。走私本解释附表中未规定的珍贵动物的,参照附表中规定的同属或者同科动物的数量标准执行。走私本解释附表中未规定珍贵动物的制品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的CITES附录Ⅰ和附录Ⅱ所列陆生野生动物制品价值核定问题的通知》(林濒发〔2012〕239号)的有关规定核定价值。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实施走私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一)在海关监管现场被查获的;(二)以虚假申报方式走私,申报行为实施完毕的;(三)以保税货物或者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为对象走私,在境内销售的,或者申请核销行为实施完毕的。

归结

象牙、犀角的案子,先争物种与价值,再争目的与用途。 价值降一档,就是五年以下和五年以上的差别;目的说清楚,才可能走到免予刑事处罚。

两条最容易忽略的规则值得再念一遍:附录Ⅰ、Ⅱ里非我国原产的物种,同样按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对待;免罚条款只保护“进境、纪念、自用、小额”这一种情形,出口、买卖、批量携带,一条都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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