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空调外机,师傅没系安全绳,机器坠落砸伤楼下的行人。留言里「装修工砸伤路人业主赔吗」反复出现,本文一次说明白。行人起诉,把安装工和业主一起告了。业主觉得委屈:活是包给他的,钱也是按台付的,凭什么找我?2024 年 9 月 27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给出的是有条件的答案:承揽人担全责,定作人只在过错范围内担。本文讲清这个「过错范围」怎么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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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这三个要点

关键结论
  • ① 承揽人全责: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认定其侵权责任,由承揽人承担全部责任。
  • ② 定作人有限担责:被侵权人合并请求两者的,定作人在定作、指示、选任过错范围内与承揽人共同承担。
  • ③ 总额封顶:责任主体实际支付的赔偿总额,不超过受害人应受偿的损失数额。
  • ④ 追偿:定作人先付的,就超过自己相应责任的部分可向承揽人追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⑤ 三类过错:定作(要求做的事本身有风险)、指示(具体做法有误)、选任(找了无资质的人)。
  • ⑥ 边界:个人之间提供劳务(雇工)走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承揽人自身雇员受伤走工伤或雇主责任,方向不同。

一、条文原文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
  •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认定承揽人的民事责任。
  • 被侵权人合并请求定作人和承揽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造成损害的承揽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任过错范围内与承揽人共同承担责任,但责任主体实际支付的赔偿费用总和不应超出被侵权人应受偿的损失数额。
  • 定作人先行支付赔偿费用后,就超过自己相应责任的部分向承揽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三类过错对照表

要件具体情形举例
定作过错委托的事项本身有危险或违法要求无高空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外挂作业
指示过错具体施工方式、时间、位置指示不当指定在无防护的情况下从窗口直接吊装
选任过错找了无资质、无安全条件的承揽人找无高空作业证的个人装外机

三样里最常被认定的是选任过错:空调安装属高空作业,找无证个人就是选任过失。业主想免责,最有效的一步是找有资质的公司并留存合同、发票、资质复印件。

三、诉讼与追偿

受害人一般把承揽人和定作人一并列为被告。判决通常写:承揽人承担全部责任;定作人在其过错范围内共同承担;总额不超过实际损失。定作人赔付后可向承揽人追偿超出自己份额的部分——但如果承揽人无财产,追偿往往落空,这也是「选人选对公司」的实际意义。

四、边界与误区

  • 误区一:「包出去了就完全没责任」。三类过错任一成立就要担,尤其选任无资质人员。
  • 误区二:「业主担了就是连带」。是过错范围内的共同责任,不是连带全部。
  • 误区三:「签个免责协议就没事」。约定在双方之间有效,但不能对抗受害人。
  • 不适用:直接雇人干活、日常听指挥的(个人劳务关系,按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由接受劳务一方担责)。

五、给业主的三条做法

一是找有营业执照与资质的公司,签书面合同并留痕;二是涉及高空、电气、燃气的作业,明确要求持证人员施工,索要证件复印件;三是发现施工方式明显危险时立即制止并留证——这既避免事故,也避免自己被认定指示过错。

一句话总结:装修工、安装工砸伤路人,承揽人担全责,业主只在定作、指示、选任三类过错范围内一起赔,赔偿总额以实际损失为限;业主先垫的可向承揽人追偿——找有资质的公司,是业主最划算的一道保险。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承揽合同、资质材料与事故经过,咨询执业律师后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