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是怎么回事?有哪些法律风险——先给结论。「以房养老」并不是一个法定的、固定的交易类型,而是一类做法的统称:最常见的是老年人拿自己的房子设定抵押,从机构取得养老金或借款,用房子来“养”自己的晚年;另一种是设立居住权,把房子的所有权和居住权分开,换取居住和照护安排。它本身并不违法,真正危险的是被包装成“高回报、零风险”的骗局:机构骗贷、“套路贷”、抵押后房子被处置、合同条款不透明、子女不知情引发家庭纠纷,都是现实中出现过的问题。下面讲清楚它怎么做、居住权怎么设、风险在哪、又该怎么防。一句话,房子可以安排,但住得稳要靠登记、签得懂要靠专业审阅,别被高回报的宣传带偏。
一、以房养老,常见有哪几种做法
结论:一类是抵押房产取得养老金或借款,另一类是设立居住权换取居住与照护安排。
把它拆开看,主要落在两种结构上:
- 抵押型:老年人把房屋抵押给银行、保险机构或其他机构,按期领取养老金或借款,约定在身故或约定期限后由机构处置房屋;
- 居住权型:老年人把房子的所有权作某种安排,同时为自己(或老伴)设立居住权,保证“房子动了、人还住得下去”。
不管哪种结构,都会同时牵涉“钱”和“房”两件事,所以合同怎么写、登记办不办,直接决定你晚年的安全感。
二、居住权是什么,怎么设立
结论:居住权是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应当书面设立并办理登记,自登记时设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 (二)住宅的位置;
-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 (四)居住权期限;
-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这三条是关键:居住权是写进法律的用益物权,不是口头承诺。第三百六十七条要求:设立居住权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合同里一般要写清当事人、住宅位置、居住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争议解决办法;第三百六十八条进一步规定,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对价),并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才设立。换句话说,没有书面合同、也没有登记,你手里那句“可以在房子里住到老”的口头承诺,对抗不了别人。对老年人来说,办不办登记,往往就是“住得稳”和“说没就没”的分水岭。
三、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房子也不能随便出租
结论: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条划出了居住权的边界:它是专属于居住权人本人的权利,不能像房子一样拿去卖、拿去继承——人走了,居住权一般也就随之消灭。同时,设了居住权的住宅原则上不得出租,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所以老年人要明白:居住权能给你“住”的保障,但它不是可以变现、可以留给子女的财产;想给子女留资产,得用另外的安排。
四、主要的法律风险在哪
结论:机构骗贷、「套路贷」、抵押后房屋被处置、条款不透明、家庭纠纷,是最集中的几类风险。
结合现实案例,风险主要集中在下面几处:
- 机构和资金不安全:对方拿了房产去抵押、去借款,钱却没到你手里,或者干脆是“套路贷”;
- 房子被处置:签了授权、办了公证,最后房子被低价过户或拍卖,老人被赶出家门;
- 合同条款不透明:回报、期限、违约责任写得含糊,老人看不懂就签了字;
- 家庭内部纠纷:子女不知情,老人去世后继承人和机构、和兄弟姐妹之间打成一团。
这些风险的共同点是:吃的是“信息差”和“急用钱”的亏。
五、给老人和家属的防雷清单
结论:务必办理登记、签约前请专业人士审阅、警惕承诺「高额回报」的养老项目,遇诈骗及时报警。
- 要登记:涉及居住权、抵押的,一定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别只拿一纸协议;
- 要看懂:签约前请律师或懂行的家属把合同逐条审一遍,弄清钱从哪来、房子将来怎么处置;
- 要警惕:凡是承诺“高额回报”“稳赚不赔”“以房养老还能拿钱”的项目,先当骗局看;
- 要报警:一旦发现被骗贷、“套路贷”,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同时告知家人。
一句话总结
一句话:以房养老不是法定交易类型,主要是“抵押房产取养老金/借款”或“设立居住权换居住照护”两类做法。居住权是写进法律的用益物权,必须书面设立并办理登记、自登记时成立,且不得转让继承、设居住权的住宅原则上不得出租。最大的风险是机构骗贷、「套路贷」、抵押后房屋被处置和条款不透明——办理登记、专业人士审阅、警惕“高额回报”,遇诈骗及时报警。相关阅读可参阅居住权如何设立?需要登记吗?、居住权可以继承吗?老人设立居住权有何影响?与养老诈骗常见套路有哪些?如何防范?。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