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
白话解释:这条的特别之处在于有一个前置环节——消防监督机构先通知你采取改正措施,你拒绝执行,之后又造成严重后果,才谈得上本罪。
先说结论
消防责任事故罪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构成要点是: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并造成严重后果。量刑两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后果与后果特别严重的门槛见法释〔2015〕22号。
量刑档次一览
| 情节 | 门槛 | 法定刑 |
|---|---|---|
| 造成严重后果 | 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后果特别严重 | 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且负主要责任,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且负主要责任 |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经通知而拒不整改」是入罪前提
本罪不是一发生火灾就担刑责。核心在于:消防监督机构已经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责任人拒绝执行,然后才造成严重后果。也就是说,收到整改通知之后的态度,是认定本罪的关键。没有这个前置环节,通常不按本罪处理。
与失火罪的区别
容易混淆的是失火罪:失火罪是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消防责任事故罪着眼的是经通知而拒不整改。二者是不同罪名,可对照参阅放火罪怎么认定。
①入罪要有「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这一前置环节,不是一出火灾就构成本罪。 ②本罪与失火罪不同:失火罪是用火不慎引起火灾,消防责任事故罪是经通知拒不整改。 ③「后果特别严重」的伤亡档次附加「负主要责任」条件,不是只看死伤人数。
消防责令整改不听,出事会判刑吗?
如果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并造成严重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消防责任事故罪和失火罪一样吗?
不一样。失火罪是用火不慎引起火灾;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关键是经通知而拒不整改,二者是不同罪名。
后果特别严重会怎么判?
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且负主要责任,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且负主要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句话:消防监督机构通知整改却拒绝执行,之后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员就可能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 相关情形还可参阅重大责任事故罪怎么认定。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