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互欠钱,能不能直接抵销?满足条件可以,但要通知对方,而且不能附条件、附期限。 日常生活中,甲欠乙一笔货款、乙又借了甲一笔钱,双方都想着「两笔对冲、各不相欠」。这种想法在法律上有依据,叫作抵销:互负债务的双方,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把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使相应的债权债务归于终止。不过,抵销并非「自己说了算」,它有明确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要求。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② 主张抵销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③ 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不能抵销;

④ 合意抵销——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⑤ 抵销成立后,相应的债权债务终止,但仍要把金额、范围算清楚,避免多抵、漏抵。

一、法定抵销的三个条件

想「单方面」主张抵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要准备的材料
  • 双方互负债务——两笔债务要真实存在,一方对另一方既享有债权、又负有债务;
  • 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最常见的是两笔都是金钱之债,数额可以直接相抵;
  • 对方的债务已到期——主张抵销的一方所负债务,一般也应已届清偿期。

三条件都具备时,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抵销,无须对方同意。但要注意,抵销的效力来自「已经行使」,而不是「心里想着」。仅仅在账本上自行划掉,不通知对方,通常不产生抵销的效果。

真实案例

二、抵销要通知,且不得附条件、附期限

法定抵销虽然是单方行为,但必须让对方知情。具体做法是:

跟着做
1

① 向对方发出抵销通知,写明以哪一笔债权、就哪一笔债务、在什么范围内抵销;

2

②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采用书面形式更便于留痕,也便于日后举证;

3

③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例如不能写成「如果对方在一周内不还款,则本通知生效」。

需要强调的是,抵销的通知不能「附条件、附期限」,这是法律对抵销确定性的要求。实践中有人把抵销写成「看情况再说」,结果一旦对方不认可,抵销就可能被认定不成立。

三、哪些债务不能抵销、哪些要靠协商

并不是所有互负的债务都能一抵了之。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根据债务性质不得抵销、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都在禁止之列。法律对此只作概括规定,实务中要结合具体债务的性质判断——总体上,与特定人身关系紧密、以保障特定人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给付,通常被认为依其性质不宜抵销,最终仍需结合案件事实认定。

如果两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能不能抵销就要看双方是否谈得拢。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这叫作合意抵销。它不受「种类品质相同」的限制,但以双方达成一致为前提。

注意避坑

三点提醒:① 先算清再抵销——抵销的范围要在通知中写明,避免事后对金额各执一词;② 留好证据——抵销通知、签收凭证、对账记录等,都是日后主张抵销或抗辩的关键;③ 注意诉讼时效——对方那笔债务若已过诉讼时效,抵销能否成立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不要想当然。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常见问题

双方互欠货款,可以直接抵销吗?

如果两笔都是到期的金钱债务,属于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情形,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张抵销,但要把抵销的意思通知对方,通知到达时才生效。

抵销需要对方同意吗?

法定抵销不需要对方同意,单方通知即可;但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则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抵销。

只在口头上说「两笔抵消了」,算数吗?

抵销以通知到达对方为生效要件,口头表示也可能成立,但一旦发生争议,往往难以证明。书面通知并留存签收或送达凭证,对双方都更稳妥。

抵销通知能不能写成「对方不还钱就抵销」?

不可以。法律规定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否则抵销的效力可能被否定。

一句话总结

双方互欠钱,满足条件下可以抵销,但要按规矩来: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种类品质不同的,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无论哪种,都要通知对方,通知到达时生效,且抵销不得附条件、附期限。有法定禁止抵销情形的,则不能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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