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点餐、扫码停车强制关注公众号,能拒绝吗?可以拒绝。强制关注公众号、强制授权手机号或位置,通常超出实现服务目的的最小必要范围,除该信息确属提供服务所必需外,经营者不得以"不同意就不提供服务"相要挟。
去餐厅吃饭先扫码点餐、出停车场先扫码缴费,如今已是常态。可不少消费者发现,扫完码跳出来的第一个页面不是菜单,而是"请关注公众号",再往下还要求授权手机号、获取位置信息。不点"同意"就用不了服务——这种做法到底能不能拒绝,关键要看经营者收集信息是不是"必要"。
一、核心标准:是"必要",还是"捆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扫码点餐的目的,是让消费者在一个小程序或页面上完成选菜、下单、支付。实现这个目的,需要的是"点单和结算"所必需的信息,比如桌号、菜品、支付金额。至于关注某个公众号、授权手机号、读取通讯录或精确位置,大多与点餐本身没有直接关系,属于把不必要的信息一并"打包"索取。同样的道理,扫码停车收费需要的是车牌、入场出场时间和缴费金额,强制关注公众号并不在其列。判断的尺子就是这条"最小必要"原则:与目的直接相关、影响最小的才收集,能少收就不多收。
二、"不同意就不提供服务"本身就违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六条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处理个人信息属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这两个条文合在一起说明两层意思。第一,经营者不能把"同意授权"当成提供服务的强制前提——你不关注、不授权,就不让我点餐,这属于以要挟方式攫取信息,除非该信息确属服务所必需。第二,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服务方式,包括选择用人工点餐、纸质菜单、现金或刷卡支付,经营者不能只留"扫码+关注"一条路。
- 要求人工点餐、提供纸质菜单,法律上并不支持经营者拒绝。
- 明确拒绝关注公众号、拒绝授权手机号和位置,主张只用小程序完成下单支付。
- 对方以"不关注就用不了"为由拒绝的,记下时间、地点、门店和对方说辞。
- 保留扫码跳转的页面截图、弹窗内容,作为强制索取的证据。
- 需要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投诉举报。
不要把"扫码点餐"本身说成违法。扫码点餐只是经营方式的一种,本身没有问题;真正违规的是"强制关注 + 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这一层。若某项信息确属提供服务所必需,经营者要求提供则不构成违法。
三、遇到强制索取,可以怎么做
先明确表态:说明自己只需要点餐或缴费,不需要关注公众号、不需要额外授权。
要求替代方案:请对方提供人工点餐、纸质菜单,或现金、刷卡等不依赖扫码的支付方式。
固定证据:对强制关注页面、无法跳过的弹窗进行截图或录屏。
投诉举报:向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反映,涉及 App 违规收集的可一并举报。
造成损失的,可依法主张相应赔偿。
扫码本该是省事,不该变成添堵。经营者的"必要"范围划到哪里,决定了消费者能不能说"不"。更多关于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的应对,可参阅手机 App 强制收集信息,可以拒绝吗?与个人信息被平台泄露,可以索赔吗?。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