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的东西里带的专利、著作权归谁?默认归原来的权利人,不跟着货物转给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也就是说,买的是物,拿的是物的所有权,专利、著作权这类知识产权还在权利人手里。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三句话:①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② 买货拿到的通常是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要单独谈、单独写;③ 真想连权利一起要,必须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光凭「买了东西」这一件事不够。

一、买货不等于买权利

结论:买到的是一件物,物上附着的知识产权默认不随物转移。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这条讲的其实是很朴素的一件事:物和附着在物上的知识产权,是两回事。你买一本书,拿到的是这本书的所有权,但书里的著作权还是作者的;你买一台机器,拿到的是机器本身,机器上的专利还是专利权人的。拆开看,物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各自归各自的主体,互不当然牵连。

二、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分

结论:物的所有权是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知识产权是另一套独立的权利。

举个例子,买回一台设备,你可以正常使用、可以放在自己厂里、也可以再转卖,这些都属于物的所有权范围。但设备里的技术方案如果还在专利保护期内,你要自己仿制再卖,或者要许可别人用,那就落到专利权的范围里,不是你买下这台设备就能顺便获得的。同样,买来一幅画的原件,不等于买下这幅画的著作权,展览、复制、发行这些行为仍然受著作权约束。

三、想连权利一起要,只能靠约定;第三方权利风险也要先防

结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想拿到权利就得在合同里写清;同时要防着第三人对标的物主张权利。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三条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

条文里给了两个「例外口子」:一是法律另有规定,二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所以买方如果确实想要专利、著作权这些权利,唯一稳妥的做法是在买卖合同里单独约定清楚,写明是转让所有权、还是只给使用许可、范围多大、期限多久。买一台设备,和买一项专利,是两笔不同的交易,分不清就容易吃亏。想进一步了解知识产权这类权利能不能拿去融资、怎么操作,可以参阅专利、商标能不能质押借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怎么操作。

四、签合同前要确认的几件事

结论:先弄清买的是什么、带什么权利、能不能用,再决定怎么签。

跟着做
1

确认标的物上到底存在哪些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还是著作权,各自的权利人是谁。

2

明确你需要的只是物本身,还是连使用权、所有权一起要。

3

需要权利的,在合同里单独写清权利类型、范围、期限和对价,别只在货物品名上打转。

4

留意是否存在第三方权利,必要时要求对方作出不侵权的承诺和相应保障。

注意避坑

两个提醒:① 默认规则是知识产权不随物转,别以为买了产品就拿到了专利或者著作权;② 想改变这个默认规则,靠的是合同里的明确约定,口头说「顺便把专利给你」很难算数。

我买了一批产品,产品上的专利是不是也归我了?

不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买下画作原件,著作权也归我了吗?

不一定。物的所有权和著作权是两回事,著作权默认不随原件转移,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想连权利一起要,合同里怎么处理?

把权利类型、范围、期限和对价单独写清楚,明确是转让还是许可,不要只写货物名称。

如果这批货涉及别人的权利,风险谁来担?

可以在合同里要求出卖方对第三方权利作出承诺并约定相应责任,具体怎么写要结合交易情况。

一句话:买的是物,不是权利;知识产权默认不随物走,想要就得在合同里单独约定。相关情形还可参阅公司的商标、专利被别人侵权,怎么维权索赔与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怎么区分,认错了影响很大。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