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以申请交警调解吗?调解不成怎么办?可以申请,但不是必经程序。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须各方一致请求并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调解期限为 10 日。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下面把申请条件、期限节点和调解书的效力讲清楚。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调解自愿——由各方一致请求调解才进行,任何一方不同意,交管部门就不组织调解;

② 申请有期限——应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③ 起算有讲究——致死从办完丧葬起算、致伤从治疗终结或定残起算、财产损失从确定损失起算;

④ 调解期限 10 日——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经各方共同签字生效;未达成的制作调解终结书;

⑤ 不成怎么办——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可以向法院起诉;一旦起诉,交管部门不再调解。

一、交警调解是"可选",不是"必经"

很多当事人以为必须先经过交警调解才能打官司,其实不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给了两条并列的路径: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与诉讼是"二选一"的关系,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

调解的最大好处是快、成本低,能一次性了结责任和赔偿;缺点是没有强制力——调解书靠当事人自觉履行,对方事后反悔,仍要回到诉讼。因此,是否调解要结合对方诚意、证据情况和金额大小综合考虑。

二、申请调解的条件与期限

跟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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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各方一致请求——调解以自愿为前提,只有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调解,交管部门才组织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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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书面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调解申请,口头提出容易因材料不全影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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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申请期限——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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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起算时点——对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需要注意"治疗终结或定残"这个节点:伤情尚未稳定、伤残尚未确定时,损失数额无法核算,调解难以一次谈清。因此不少案件会等治疗终结、伤残鉴定结论作出后再申请调解。

三、调解的期限与调解书的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 10 日。两种结果:

  • 达成协议——交管部门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 未达成协议——交管部门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调解以促成各方一致为目的,不鼓励久调不决;一次调解不成,是否再行组织由各方意愿和办案机关安排决定。关于调解的启动方式、次数安排等操作细节,部门规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另有规定,具体以现行版本为准,实务中一般不鼓励反复调解、久调不决。还要特别提示:交警制作的调解书并不是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文书。它与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生效判决书、仲裁裁决不同,生效后对方不履行,仍需通过诉讼主张。

四、调解不成或不履行,怎么办

第一,直接起诉。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起诉后调解终止。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调解期间当事人起诉的,调解终止。

第三,诉讼同样能"调"。 进入诉讼后,仍可在法院主持下调解,或由双方自行和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制作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这是与交警调解最大的区别。

注意避坑

三点提醒:① 想走交警调解,务必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提出,逾期可能不再受理;② 调解书靠自觉履行,不履行只能另行起诉,别把它当成"终局结论";③ 一旦起诉,交警调解即终止,两条路不能来回切换,选择前先掂量对方履行能力。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常见问题

交警调解要收费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损害赔偿调解不收取调解费用,但鉴定、评估等第三方费用另计。

一方不同意调解,还能调解吗?

不能。调解以各方一致请求为前提,任何一方不同意,交管部门就不组织调解,此时可直接起诉。

调解书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一般不能。交警调解书靠当事人自觉履行;只有经法院确认后作出的民事调解书,才具有强制执行力。

调解谈不拢,会不会耽误时效?

调解不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为稳妥起见,谈不拢应尽早起诉,避免延误。

一句话总结

交通事故可以申请交警调解:由各方一致请求、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提出,调解期限 10 日——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经各方共同签字生效,未达成制作调解终结书。交警调解自愿、快捷,但调解书不具强制执行力;调解不成或对方不履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后交管部门不再调解。诉讼中的调解书才具有强制执行力。

延伸阅读:诉讼中可以申请调解吗?调解协议有效力吗、民事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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