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迟到为由罚款,合法吗?先说结论:企业对员工没有罚款权,单纯因为迟到「罚款」通常不合法。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只有行政机关依法才能作出,企业不是行政机关,法律也没有授权它向员工罚款。企业真正能做的,是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扣减与迟到时间相对应的工资,或者按合同约定主张实际损失;而规章制度要想拿来当依据,还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或者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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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 企业对员工没有罚款权,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企业不是行政机关。
  • 单纯因迟到「罚款」,通常既无法律依据,也缺少合法有效的制度支撑。
  • 合规做法是扣减与迟到时间相对应的工资,或按约定主张实际损失。
  • 规章制度要能当依据,必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告知。
  • 被罚了可以投诉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记得保留工资条与考勤记录。

一、企业到底有没有「罚款权」

结论:企业对员工没有罚款权,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企业不是行政机关。

罚款在性质上是一种行政处罚,只有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才有权作出。企业面对员工,既没有行政权,法律也没有授权它施行罚款。过去企业罚款的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这部条例早已被废止,如今企业再拿它当依据罚款,已经没有法律支撑。换句话说,公司可以管理考勤、可以奖惩,但不能用「罚款」这种行政处罚式的名义,从员工工资里扣钱。

二、迟到只能「扣工资」,不能「罚款」

结论:合规的做法是扣减与迟到时间相对应的工资,而不是额外罚款。

迟到意味着这一段时间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企业不支付对应的劳动报酬,属于「不劳不获」,这和罚款是两回事:扣工资扣的是「没干活那部分的报酬」,罚款罚的是「在应得工资之外再扣一笔」。企业按考勤扣减实际缺勤时段的工资,通常会被认可,但扣减要有制度依据、要合理,不能借此随意克扣,也不能把工资扣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要提醒一句:即便员工「该扣」,企业也不能把「扣工资」当成变相罚款,一次迟到就罚几百元,这种做法本身就站不住脚。

三、公司想靠「制度」罚款,制度得先合法有效

结论:规章制度要能当依据,必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或者告知。

直接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纪律这些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不是老板拍板就能生效的:法律要求它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后还要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反过来说,没走民主程序、员工也从没见过的「罚款制度」,一般不能拿来约束员工。更要紧的是,程序再合法的制度也不能突破法律——企业本就没有罚款权,制度里写「迟到一次罚两百」,效力同样存疑。

四、被罚款了怎么办

结论:可以先投诉劳动监察,再申请劳动仲裁,并保留工资条和考勤记录。

被公司以迟到为由罚款、克扣工资的,可以这样处理:第一,保留证据,工资条、考勤记录、罚款通知、聊天记录都要留好;第二,先与公司沟通,书面要求返还被违法扣减的部分;第三,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第四,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工资被克扣、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还可以主张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注意避坑

三点提醒:① 别以为「公司制度写了就能罚」——没走民主程序、没向员工公示的制度,一般不能约束员工;② 「扣工资」和「罚款」性质不同,因迟到扣的只是缺勤时段对应的报酬,不是在应得工资外再罚一笔;③ 公司以制度为名变相克扣、动辄重罚的,要及时维权,注意劳动仲裁一年的时效,并留好工资条、考勤记录和罚款凭证。

一句话总结

企业对员工没有罚款权,因迟到「罚款」通常不合法;企业能做的只是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扣减与迟到时间相对应的工资,或按约定主张实际损失,而制度还必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告知——被违法扣钱的,可以投诉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延伸阅读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