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的工资,股东有权知道吗?有权。尤其是小股东,最容易担心自己投了钱,几位高管却把大把报酬装进兜里,自己连个数都看不到。公司法明确要求公司定期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向股东披露。也就是说,这笔钱该不该花、花了多少,股东不是只能干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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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 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
  • 披露的对象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报酬,不是笼统一句薪酬支出就能打发。
  • 披露要定期,不能想披露才披露,也不能只在被股东追问时才给一份。
  • 公司拒不披露的,股东可以要求其履行,必要时通过诉讼主张自己的知情权。

哪些人、哪些钱要披露?

结论:要披露的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指向的是这三类人的报酬数额和构成。 这里的报酬,不只是狭义的基本工资,还包括他们因为担任这些职务从公司拿到的各种收入。披露的重点是从公司获得报酬,也就是公司为他们的职务到底付出了多少。股东要看的,正是这三类人各自拿了多少,而不是一笔混在一起的总数。只报一个笼统的数字,等于没说清楚。有些公司把高管的报酬分散到关联方或者各种名目里,让账面看起来不多,这种做法规避的恰恰是股东的知情需求。只要是从公司获得的报酬,都应当纳入披露的范围。

什么叫定期披露?

结论:定期意味着公司要按固定的时间节奏把报酬情况告诉股东,不能随意、间隔过久或者干脆不披露。 定期这两个字是硬要求。公司不能拿有空再说来拖,也不能只在被股东追问时才应付一下。实践中,通常是在年度或者固定的周期内把报酬情况进行披露和说明。至于具体用什么频率、通过什么形式,法律没有把每一个细节写死,公司可以结合章程或者内部制度来安排,但必须让股东定期、稳定地看到这些信息。

股东怎么行使这项知情权?

结论:股东可以直接要求公司披露,也可以在股东会上就此提出质询,要求公司说明报酬情况。 如果公司迟迟不披露,股东不必只靠私下打听。股东会本身就是股东表达意见、提出质询的场合,可以正式要求公司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作出说明。此外,股东也可以书面要求公司提供相关情况。把要求写成书面材料、留好送达记录,日后如果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证据也就有了。如果公司以商业秘密为由一概回绝,股东可以说明:本条要求披露的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本就在股东有权知悉的范围之内,公司不能借此把门全关上。

公司不披露会有什么后果?

结论:公司不履行定期披露义务的,股东可以要求其履行,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知情权。 披露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是可以随意省略的可选项。公司长期不披露,股东有权要求其补上,并且在必要时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这一点对没有参与经营的中小股东尤其重要:知情权是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报酬情况看不到,分红、监督、追责都无从谈起。

法律依据

法条依据
注意避坑

知情权是股东的基础性权利,但也要理性行使。要求披露时,尽量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写明要求披露的内容和依据,别只靠口头一句话。同时要清楚,本条针对的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查阅会计账簿等更广泛的知情权另有规定,适用条件和程序并不相同,别把两者混在一起主张。公司有披露义务,股东也不能借知情之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

一句话总结

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不披露的,股东可以要求其履行,必要时通过诉讼主张知情权。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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