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执业大律师,考一场试就能在深圳、广州的法院办案?2026 年律师法修订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制度写进了法律(新增第六十二条)——此前这是试点政策,如今是国家法律层面的制度安排。搜「大湾区律师是什么」「港澳律师能在内地打官司吗」「大湾区律师考试条件」的人,这篇把制度内容、执业范围和当事人能用上的场景讲清。
一、条文怎么说
- 第六十二条(2026 年新增)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执业者、澳门特别行政区执业律师通过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可以在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从事规定范围的法律业务。
- 前款规定的考试的报名条件、申请执业程序、执业范围等事项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
三要素:①主体——香港法律执业者(律师、大律师)、澳门执业律师;②门槛——通过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质;③范围——珠三角九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从事规定范围的法律业务。
二、要件·大湾区律师制度要点
| 要件·维度 | 内容 |
|---|---|
| 考试组织 |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 |
| 报名条件 | 港澳执业资历等要求(按司法部规定的报名条件执行) |
| 执业地域 | 珠三角九市(不含广东全域及内地其他地区) |
| 业务范围 | 「规定范围」的法律业务——内地法律事务为主,涉港澳跨境业务为特色(具体范围按司法部规定) |
| 执业管理 | 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后接受内地律师执业管理体系监管 |
三、这个制度对当事人意味着什么
- 跨境业务有了「一仆二主」的通才:大湾区律师同时熟悉普通法/澳门法体系与内地法律,处理涉港合同、跨境投资、婚姻家事(涉港澳元素)、跨境争议等业务时,可以提供两地视角的一体化方案——不用当事人两地分头请人再协调;
- 执业地域锁定九市:业务在广州、深圳等九市落地的,可以委托大湾区律师;业务在其他内地城市的,仍以内地律师为主;
- 执业资质可查证: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大湾区律师纳入内地律师管理体系——委托前照常核实其内地执业证照,适用的执业规范、投诉渠道与内地律师一致。
这条规则的边界
- 「规定范围」是封闭的。考试通过≠全业务执业,具体业务范围由司法部规定;超出范围的内地法律业务仍应由符合条件的内地律师承办或协作办理。
- 九市之外不能执业。制度是区域性的——大湾区律师到北京、上海出庭代理内地案件,不在授权范围内。
- 普通港澳律师未考不适用。没有通过大湾区考试、未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香港大律师、澳门律师,只能以跨境协作方式参与内地事务(如提供港澳法查明意见),不能在内地以律师身份执业。
- 与涉外法律服务条款呼应。新法第七条「国家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是方向条款,第六十二条是落地通道之一——制度目标是培养通晓两地规则的复合服务力量。
四、问答
我在深圳的公司与香港公司有合同纠纷,可以请大湾区律师吗?**
可以。深圳属于九市范围,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大湾区律师可以在深圳从事规定范围的法律业务,跨境合同争议正是其优势领域——两地法律视角的程序与实体方案可以一体化完成。
香港的资深大律师没考内地试,能来广州帮我们出庭吗?**
不能以内地律师身份出庭。未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香港法律执业者不能在内地执业;涉港元素案件中,其可以港澳法律专家身份提供香港法查明意见,出庭代理仍需内地律师。
大湾区律师办的案子出了问题,投诉渠道和内地律师一样吗?**
一样。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后受内地律师执业管理规范约束,投诉走司法行政部门与律师协会的常规渠道,违规同样适用律师法的处罚体系。
2026 年律师法第六十二条把大湾区律师制度入法:港澳法律执业者通过司法部组织的大湾区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后,可在珠三角九市从事规定范围的法律业务。对当事人的价值是跨境业务「两地视角一体化」;边界是地域锁定九市、业务范围限定、未考试者不能内地执业。委托前照常核实其内地执业资质,监管与投诉与内地律师同轨。
本文依据 2026 年 9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26 年修订)撰写,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请以律师正式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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