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费几十到上万元,把逝去亲人的照片、声音喂给 AI,生成一个会说话、会回应的「数字亲人」——「AI 复活」服务这两年悄悄形成了产业。思念之情可以理解,但逝者的脸和声音不是谁想用就能用的。2026 年最高法 AI 意见把这条线画清了。搜「AI 复活亲人违法吗」「数字逝者需要谁同意」「AI 复活服务有风险吗」的人,这篇把AI复活逝者的法律边界讲清。
一、条文怎么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第四条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擅自制作、使用死者的虚拟数字形象致使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等受到侵害,死者近亲属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两条衔接:AI 意见把「死者的虚拟数字形象」明确纳入民法典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范围;请求权人按民法典排序——配偶、子女、父母优先,其次其他近亲属。
二、要件·AI 复活逝者的合规与违法界分
| 要件·情形 | 定性 | 说明 |
|---|---|---|
| 全体优先顺位近亲属同意+明确授权范围 | 合规边界内 | 授权应写明用途、形式、期限、是否商用 |
| 未经近亲属同意擅自制作使用 | 侵权风险 | 致姓名肖像名誉受损即可追责,不以「营利」为前提 |
| 数字形象被「安排」说不当言论、接不当商业代言 | 侵害死者名誉 | 近亲属可追责;涉商业混淆的另担责任 |
| 商家诱导消费「数字永生」、虚构复活效果 | 消费欺诈风险 | 消费者可依消保法主张权利 |
三、想做「AI 复活」,正确的姿势
- 授权主体要对:找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位)拿书面同意;顺位靠前的近亲属反对时,其他亲属不宜强行推动;
- 授权内容要细:使用哪些素材(照片、语音)、生成什么形态(静态、对话式)、用在哪里(家庭纪念、公开发布)、期限多久、是否商用;
- 内容有底线:数字形象不得被操控发表逝者生前不会认可、或贬损其名誉的言论;不得用于广告带货等商业化场景(除非授权明确);
- 选择正规服务商:合同写明数据用途与删除义务——逝者生平素材是敏感个人信息,服务商泄露或挪用,新一轮侵权又来。
这条规则的边界
- 保护的是「人格利益」不是「复活权」。法律不禁止技术本身,管的是素材来源与使用方式;「数字永生」没有法律地位,数字形象不是逝者本人。
- 追责不以「造成损害后果严重」为前提。意见表述是「致使…受到侵害」即可主张——擅自商用名人逝者形象尤其高危(叠加商业混淆与不正当竞争)。
- 近亲属内部分歧怎么办。部分近亲属同意、部分反对时,司法实践倾向保护人格利益层面的顺位共识——商家对「家属内部没谈拢」的单子应拒绝接,风险全在自己。
- 平台责任同样适用。传播侵权数字形象的平台接到通知不处置的,对损害扩大部分担责。
四、问答
我想给去世的父亲做一个 AI 对话影像留念,兄弟姐妹有的不同意,能做吗?**
慎重。父亲的肖像人格利益的请求权人包括你们兄妹和母亲,顺位内的近亲属意见分歧时,强行制作使用可能构成侵权。建议先家庭内部协商一致并留书面同意,再委托服务。
网上有人拿已故明星的影像做 AI 直播带货,谁能管?**
其近亲属可依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与最高法 AI 意见追责(姓名肖像名誉侵害);带货若造成公众对商品与名人关联的误认,还涉不正当竞争与虚假宣传,市场监管渠道也可投诉。
AI 复活服务商承诺「永久保存、随时对话」,数据安全吗?**
重点关注合同:逝者素材属敏感个人信息,合同应写明存储期限、用途限定、删除条件与泄露责任。服务商倒闭、数据转卖都是现实风险——「永久」承诺本身就要打个问号。
最高法 2026 年 AI 意见+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划定 AI 复活逝者的边界:擅自制作使用死者虚拟数字形象致其人格利益受损的,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可追责。合规的三个关键词:顺位近亲属同意、授权范围明确、内容不越线。思念值得被技术温柔以待,但逝者的脸与声音,法律上永远属于逝者及其近亲属,不属于市场。
本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法发〔2026〕10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撰写,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请以律师正式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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