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xt": "https://schema.org", "@type": "Article", "headline": "普某公司与某亚银行等信用证欺诈纠纷案", "description": "普某公司与某亚银行等信用证欺诈纠纷案(信用证欺诈纠纷):要点一:议付行有独立的审单义务。UCP600第十四条要求指定银行仅基于单据本身判断是否相符交单,开证行接受单据瑕疵不能成…附判决书全文与律师点评。", "keywords": "信用证欺诈纠纷,普某公司与某亚银行等信用证欺诈纠纷案,信用证,善意议付,单证审核,贸易融资", "datePublished": "2020-12-18", "author": {"@type": "Person", "name": "赵跃律师"}, "about": {"@type": "Thing", "name": "信用证欺诈纠纷"}, "mainEntityOfPage": {"@type": "WebPage", "@id": "/anli/shiwu/yifuxing-feishanyi-yifubuzhifu/"}}, {"@context": "https://schema.org", "@type": "BreadcrumbList", "itemListElement": [{"@type": "ListItem", "position": 1, "name": "首页", "item": "/"}, {"@type": "ListItem", "position": 2, "name": "案例库", "item": "/anli/"}, {"@type": "ListItem", "position": 3, "name": "实务案例点评", "item": "/anli/shiwu/"}, {"@type": "ListItem", "position": 4, "name": "普某公司与某亚银行等信用证欺诈纠纷案", "item": "/anli/shiwu/yifuxing-feishanyi-yifubuzhifu/"}]}]

参考案例普某公司与某亚银行等信用证欺诈纠纷案

案号:(2020)最高法民申2937号最高人民法院 · 信用证欺诈纠纷 ·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 2020-12-18
本案来源已核实(参考案例),判决书全文见文末折叠附录,当事人信息已脱敏。

一、案情速览

一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掌管着受益人公司和另一家公司,借信用证套取资金后被刑事判决认定构成信用证欺诈。议付行垫付了款项,主张自己是「善意议付」要求开证行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8日审查认定:议付行明知交易风险、放任提单缺少托运人背书这一明显不符点,只让受益人写下「担保一切不符点,不用审单直接寄单」就放款——不构成善意议付,信用证款项应当止付。

二、裁判要点提炼

要点一:议付行有独立的审单义务。UCP600第十四条要求指定银行仅基于单据本身判断是否相符交单,开证行接受单据瑕疵不能成为议付行免责的理由。

要点二:不符点是硬伤。信用证明确要求「指示提单、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预付」,按国际标准银行实务,指示提单必须经托运人背书;本案提单只有受益人自己背书,议付行主张受益人是托运人代理人却拿不出证据——单证不相符成立。

要点三:明知+放任=非善意。议付行员工参与了信用证全部开立过程,明知受益人和另一家公司同受一人控制、交易风险大,却放着不符点不管,以「担保一切不符点」的方式议付。按信用证司法解释第十条第四项,「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才能豁免止付——本案够不上「善意」两个字。

三、赵律师点评

「担保不符点」不是审单义务的免责牌

银行界曾经流行一种操作:发现单据有问题,让受益人写个担保函就照付。本案明确这条路走不通——不符点该拒就拒、该问申请人就问申请人,用受益人担保函替代审单,等于把审单义务整个悬空,善意议付的护身符随之失效。

受益人视角:别以为担保函是走形式

受益人在《交单委托指示》里写下「担保一切不符点」的瞬间,就把单证不符的事实自己盖章确认了。日后与银行发生纠纷,这行字既是银行的「非善意」证据,也是您自认瑕疵的证据。单据有瑕疵时,正确做法是修单重交,而不是担保闯关。

关联企业间的融资性信用证,最先被穿透

同一实控人旗下的两家公司互相配合做信用证,是欺诈高发场景。银行的审查在这种场景下只会更严不会更松——实际控制人重合、交易背景存疑的单子,每一处不符点都会被放大审视。企业做融资安排时,先把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材料备齐,别指望银行「睁只眼」。

善意议付的司法认定标准,往后再看

本案给出的善意判断公式很清晰:议付前是否参与或知晓欺诈+是否尽到审单义务。后来的同类案件基本沿这个框架。做供应链金融的机构把这两问当作业,比事后论证「我们很无辜」有用得多。

材料提示:涉及信用证止付纠纷,法庭上拼的就是三套材料——①单据原件及银行审单往来函电(不符点怎么发现的、谁提出的);②银行经办人的参与痕迹(开证流程邮件、审批记录);③刑事判决等欺诈事实认定。这三套材料的完整度,基本决定了「善意」二字的归属。

四、判决书全文(点开阅读 · 发布前已做脱敏核查)

案号:(2020)最高法民申2937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0-12-18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3-10-2-354-001)。

本文案情与裁判要点依据公开裁判文书整理,点评部分为律师个人实务意见。

免责声明:本页内容仅为一般性法律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情况差异较大,遇有具体法律问题请携带材料咨询律师,以律师正式意见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