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案例谢某斌故意伤害案
一、案情速览
七名亲戚受托上门说和,争执中一人被钢锉捅刺身亡——「他们是来劝架的,怎么成了侵害人」?
法院:受托说和者与被告人发生争执显著轻微、无施加不法侵害意图和行为的,不属于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防卫起因条件不成就;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可依法从宽。
规则确立:防卫的前提是「不正」——说和者上门不是不法侵害,捅向劝架者的刀没有防卫可言。
二、裁判要点提炼
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轻微争执,被害人不存在实施不法侵害意图和行为的,不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防卫起因条件不成就。
对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综合考虑案件起因、非预谋作案、赔偿谅解、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可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三、赵律师点评
从求爱被拒到二十年后落网
山西长治,谢某斌1998年向同村张某求爱遭拒后持续骚扰,与张家结怨。2000年4月,双方因琐事再次冲突,张家为化解矛盾,委托亲戚程某锁、李某昌、王某等七人当晚到谢家说和。程某锁、李某昌、王某三人进屋想叫谢某斌去张家面谈,双方发生争执,谢某斌抄起自家做木工用的钢锉捅戳王某左胸,刺破左肺及肺静脉致其大失血死亡,随后潜逃。2020年6月谢某斌被抓获,此时距案发已二十年。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二审维持。
「说和」为什么不是不法侵害
谢某斌一方主张正当防卫,法院从起因条件直接否定:程某锁等人是受张家之托上门说和的,进门意图是化解矛盾而非加害;期间虽发生争执,但显著轻微,既无侵害意图也无侵害行为。防卫制度对抗的是「不正」——对方带着善意进门,你抄起钢锉捅向要害,这一刀从起因条件上就不具备防卫资格。法院同时把本案放回民间矛盾激化的框架评价量刑:情感纠纷起因、情急之下作案并非预谋、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家属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近亲属书面谅解,十二年有期徒刑正是「依法惩处」与「从宽兑现」的平衡点。
给当事人、说和者和裁判者的对表
对矛盾当事人:亲友上门说和是化解民间矛盾的传统智慧,持械攻击说和者不仅失去防卫资格,还会把矛盾推向不可挽回的深渊;二十年潜逃没有换来免诉,反而让青春全部耗在逃亡里。对说和者:介入他人矛盾也有风险敞口——入室人数、言语分寸都要节制,避免被误会为施压,必要时邀村干部或民警同行。对裁判者:防卫起因条件的审查要点是侵害的「意图加行为」双重要件,仅有争执不等于不法侵害;量刑时对非预谋、赔偿谅解型民间矛盾案件,从宽要充分兑现。
这起案件的教训有两层:对持刀者,说和的门打开时,暴力的大门就彻底关上了;对防卫制度,「不法侵害」四个字有严格的构成,不是所有让你紧张的局面都配得上这四个字。
四、判决书全文(点开阅读 · 发布前已做脱敏核查)
1998年夏,家住山西省长治市某村的被告人谢某斌向本村张某求爱遭拒后持续骚扰张某,由此与张家产生矛盾。2000年4月2日中午,张某父母张某增、郭某枝因怀疑谢某斌用弹弓往自家院内打石子,与谢某斌在本村张某红家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谢某斌的脸部被抓伤,衣服被撕破。谢某斌母亲原某则得知后,于当日下午在张家院外与张某增夫妇发生争吵。张某增为化解矛盾,遂委托路过的本家兄弟张某某去邻村叫亲戚程某锁、李某昌、苏某飞等到本村说和此事。当晚20时许,程某锁、李某昌、苏某飞、王某等七人乘车来到某村,程某锁、李某昌、苏某飞、王某四人来到谢某斌家,程某锁、李某昌、王某三人欲叫谢某斌去张某增家说和,双方发生争执,谢某斌持自家做木工用的钢锉捅戳王某的左胸部致其被刺破左肺及肺静脉大失血死亡。谢某斌作案后潜逃。2020年6月17日,谢某斌被民警抓获归案。
一审期间,被告人谢某斌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亲属出具书面谅解书,对谢某斌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日作出(2020)晋04刑初61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谢某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宣判后,谢某斌提出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7日作出(2021)晋刑终213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谢某斌的行为是否应认定为正当防卫及其对量刑的影响。
第一,被害人王某及李某昌、程某锁等人的行为不属于不法侵害。王某等人受张某增的请求,到谢某斌家的意图是说和矛盾,其间虽发生争执,但显著轻微,被害人并无针对谢某斌及其家人施加不法侵害的意图及行为。鉴于本案不存在实际的不法侵害,认定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不成就,故不能认定正当防卫。
第二,被告人谢某斌不能正确处理感情问题,仅因琐事便持钢锉捅刺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王某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
第三,对被告人谢某斌可依法从轻判处。本案犯罪危害后果严重,但谢某斌是在情急之下实施犯罪,并非预谋犯罪,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积极引导、组织调解,谢某斌及其家人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综合考虑谢某斌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等情节,法院可对谢某斌从宽处罚。对于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轻微的争执,被害人不存在实施不法侵害意图的行为的,不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被告人在争执中使用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但对于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综合考虑案件起因、情节、后果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可予以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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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1)晋刑终213号 审理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1-05-07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4-04-1-17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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