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案例山东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某少年先锋队工作委员会、胶州某运动俱乐部、某青少年宫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一、案情速览
某国际旅行社注册了「齐鲁少年」相关商标,起诉三家机构——少年先锋队工作委员会、运动俱乐部、青少年宫——在夏令营宣传中使用「齐鲁少年军校」字样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8月16日驳回再审申请:不侵权。
理由读起来很朴素,但正是这类朴素理由,决定了大量「 地名+通用词」商标的实际效力边界。
二、裁判要点提炼
裁判要点两条。第一,「齐鲁少年军校」整体具有描述性:「齐鲁」是山东的常用代称,表明服务地域;「少年军校」指明服务对象(少年)和服务内容(军事培训性质的夏令营),文字含义与活动内容相符——标识本身描述性较强,商标的排他范围相应收窄。
第二,在先使用且无攀附恶意:青少年宫的前身自1999年起就以「山东省齐鲁少年军校」名义连续举办夏令营,远早于涉案商标申请注册时间;且三家机构在实际使用中未突出「齐鲁少年」四字。没有攀附商标商誉的主观意图,不构成侵权。
三、赵律师点评
注册了商标,为什么管不住「地名+通用词」
商标法保护的是识别力,不是把公共词汇圈进私域。地名+通用服务词的组合,天然识别力弱,他人为说明自己「在山东办少年军事夏令营」而使用相同文字,属于描述性正当使用。想强化保护,注册时就要选显著性强的部分做主商标,别指望靠通用词垄断市场语言。
在先使用是硬抗辩
1999年就开始用的名字,比商标申请日早了那么多年——在先使用抗辩成立时,即便商标已注册,原有范围内的使用也受保护。对老字号、老机构来说,历史沿革资料(批复、简章、照片、报道)要当资产一样存档。
宣传物料怎么用词才安全
本案三家机构没有突出「齐鲁少年」四个字,这一点被法院专门写进了理由。反过来说,把他人注册商标中的识别部分放大、加粗、单独呈现,描述性抗辩就悬了。设计物料时的自查方法很简单:遮住自己的机构名,剩下的文字会不会让人误以为与商标权利人有关?
分流指引:遇到这类「文字撞了商标」的纠纷,先分三条路走——①对方是抢注通用词、回头打实际在先使用者的,准备在先使用证据应诉或申请宣告其商标无效;②自己想注册「地名+行业词」组合商标的,评估显著性与驳回风险,主识别部分尽量独创;③宣传物料设计时,避免突出、放大对方商标中的识别部分。三条路的成本,都比打完一场商标官司低。
四、判决书全文(点开阅读 · 发布前已做脱敏核查)
相关案例
- 西某股份公司、西某(中国)有限公司诉宁波奇某电器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2022)最高法民终312号)
- 华某技术有限公司诉衢州大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张某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2025)浙08民终563号)
- 甘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诉通化东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2022)苏民终1604号)
延伸阅读(站内文章)
打这类官司要准备哪些证据
相关栏目
继续浏览案例库
案号:(2021)最高法民申3930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1-08-16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3-09-2-159-011)。
本文案情与裁判要点依据公开裁判文书整理,点评部分为律师个人实务意见。
免责声明:本页内容仅为一般性法律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情况差异较大,遇有具体法律问题请携带材料咨询律师,以律师正式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