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婚前已取得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由持有方补偿另一方婚内部分的一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婚前已取得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由持有方补偿另一方婚内部分的一半。
离婚分割的对象只有"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共同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或婚姻持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婚后与共同财产混同、用共同财产添附改造、或约定为共有,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仍属个人,主动经营带来的收益才属共同。
要先析产、再继承、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先分出归在世配偶,另一半才是死者遗产;在世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部分与其他继承人共有。处分整套房、整笔存款前,须完成析产继承或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会侵犯其他继承人的权利。
夫妻一方擅自取走、转走共同存款,另一方可以三条路并行:一是立即固定证据并申请财产保全;二是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直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三是离婚时依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请求对转移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再起诉再次分割。大额直播打赏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的,也可认定为"挥霍"。
房产是父母共同财产的,一方去世时先析产:一半归在世配偶,另一半才是遗产,由配偶与全部子女(及在世祖辈)共同继承。房子变成共有后,在世一方不能单独出售或抵押,须先办继承登记明确份额。
离婚房产分割看三件事:什么时候买的、谁出的钱、登记在谁名下。婚前全款房是个人财产;婚后买房原则共同分割;父母出资按约定与出资来源认定。
看三种情形: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一起还;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借的,一起还;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大额借款,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
夫妻以共同财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离婚时股权的分割要区分几种情形:仅一方登记为股东的,股权本身属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判归登记方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登记为股东的,不能直接按股东名册或章程记载的出资额确定分割比例,而应依照离婚财产分割规则处理;一方擅自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股权的,不能仅以未经配偶同意否认转让合同效力,但恶意串通损害配偶权益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婚外情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目的,把夫妻共同财产赠给第三者,该赠与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无效,无过错的一方可以直接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这里的关键有三点:赠与必须出于违反忠实义务的目的、赠与的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如果属于正常人情往来或金额明显合理的生活性支出,法院未必支持返还。
婚内一方为治病欠下的债务,原则上要看是否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常规诊疗、必要的住院与购药费用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共同偿还;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高额自费治疗,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需举证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此外,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可以请求婚内分割共同财产。
只有三类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举证不能的,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必偿还。
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三年内起诉,请求再次分割;法院可以判决对隐藏转移一方少分或不分。
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子一般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应由产权方补偿另一方。
出轨本身不等于能"多分财产",但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出轨方同时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长期与他人同居、重婚等严重情形,才落入法定赔偿范围。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另一方一般不能仅以"未经我同意"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通常有效。能不能把房子追回来,取决于受让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受让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追不回房屋,只能在离婚时请求赔偿。如果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配偶利益,则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十五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满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按规定一次性补缴或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保导致待遇降低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差额损失。
离婚诉讼的证据按争议焦点准备:婚姻关系证据、感情破裂证据、共同财产证据、共同债务证据、子女抚养证据、过错与损害赔偿证据;其中财产线索最容易被忽略,却直接决定你能分到多少。
常见套路有五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为名吸收资金;以高息理财、以房养老名义集资;以"保健品讲座+免费礼品"推销高价产品;假冒公检法或社保部门要求转账;以婚恋交友、代办养老金名义行骗。防范的核心是三条:不轻信高回报、不向陌生人转账、大额支出必须与家人商量。
父母出资买房、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要分两种情形: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子女个人财产,父母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是为规避债务、政策而"借名"登记,可能被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登记在成年子女名下,一般视为父母对该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子女自己的财产。父母为夫妻购房出资、房屋登记在夫妻或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来源与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