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写「担保人」和「见证人」,有区别吗
差别极大:担保人(保证人)要替人还钱,见证人只是证明"这事我看见了",不承担还款责任。判断标准不是称谓,而是签名时的真实意思——签在"担保人"处、写明"愿承担保证责任"的,很难辩成见证人。
差别极大:担保人(保证人)要替人还钱,见证人只是证明"这事我看见了",不承担还款责任。判断标准不是称谓,而是签名时的真实意思——签在"担保人"处、写明"愿承担保证责任"的,很难辩成见证人。
不一定。担保责任的范围首先是"看约定"——可以约定只在特定财产范围内担保,也可以约定只担保本金不担保利息。没有约定时,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而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的,按一般保证处理,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现在区别已经很小。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也就是说,同一地区的受害人,赔偿标准基本一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要先向债务人追偿、强制执行不到钱才轮到他;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要钱。最关键的是:民法典施行后,保证方式没写或写不明的,一律按一般保证处理——这和过去的规则相反。
保证期间先看约定;没有约定的,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这个期间不中止、不中断、不延长,债权人必须在期间内采取指定动作,否则担保人彻底免责。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但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缺任何一项都可能被认定无效。用电脑打印后只签名,不属于自书遗嘱,需按打印遗嘱的规则办理。
可以,但有新变化。一般规定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2025年修订、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则把情形限缩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获准的条件是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并由被处罚人或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二百元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在处罚决定被撤销或执行完毕后应当退还。
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都是民法典新增的法定形式,都有效,但都要求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打印遗嘱需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需记录姓名或肖像及年月日。
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四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保证方式是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实践中常两者并用;违反取保规定会被没收保证金。
立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的单方法律行为,不需要继承人同意,也不需要继承人到场。只有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这几种形式才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而继承人恰恰不能充当见证人。继承人"到场签字"是老人去世后办理继承手续时的事,不是立遗嘱的前置条件。
继承是给法定继承人的,遗赠是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的。最大的差别是:继承人默认接受,不需要表态;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到期没表示的,法律上视为放弃。
常见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抵押与质押都是担保物权,其核心区别在于是否转移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权人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质押则要把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抵押的设立还看财产类型,以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遗嘱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六种法定形式,形式要件错一点就可能整个无效;打印遗嘱需两名见证人每页签名,录像遗嘱要记录日期与所有人出镜。附形式对照表与常见翻车点。
找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执行时也以继承的遗产为限,不能随意执行继承人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仍要承担;有担保人的,还要单独核对保证期间。
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先协商,协商不成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从其规定。价格是否合理,主张的一方要举证,单方面定价很难被采信。
民法典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六种形式没有效力高低之分,内容抵触时一律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真正决定遗嘱有效与否的不是"哪种形式更厉害",而是有没有满足该形式的法定要件——尤其是见证人的人数和资格。
诉中保全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一审、二审都可以提,法院可以责令提供担保(情况紧急的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诉前保全在起诉或申请仲裁前申请,前提是情况紧急、不立即保全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必须提供担保,法院四十八小时内裁定。两者最大的区别有两点:诉前保全必须提供担保,而且申请后三十日内不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保全的对象既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责令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
规则是"先看决议、再看相对人是否善意":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该股东不得参加表决;未经决议的担保,相对人已尽合理审查义务(善意)的,担保对公司有效。例外是:公司为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或以自身经营需要为由,属于无需决议的情形。
不当得利是民事制度,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法律后果是返还利益并视善意恶意区分是否赔偿;侵占是刑事犯罪,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后果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且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二者在取得方式、是否要求拒不退还、数额门槛、法律后果与程序上均有区别。
不一定。时效届满只是让对方多了一个"抗辩权",债权本身并不消灭。对方愿意还、主动还、书面确认债务,或者此前签署过分期还款承诺,都还能要回来;有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时效届满后抵押权也可能受影响,需要及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