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援助全流程:免费律师怎么请
按步骤走 · 材料一次备齐 · 每个期限都有法条依据
流程步骤
对照事项清单,看能不能申请
《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列举了可申请援助的事项: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付社会保险待遇、社会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请求发给抚恤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看是否免查经济困难状况
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优抚对象,以及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农民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第四十二条)。
找对援助机构
打官司的援助,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不用打官司的事项,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第三十八条)。
备齐材料提交申请
身份证明、经济困难状况说明(属于免查情形的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及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合同、欠条、医疗记录等)。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当面或通过线上渠道提交。
审查与指派
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后作出是否给予援助的决定;给予援助的即指派律师承办,受援人不用付律师费,办案补贴由政府承担。
对不予援助决定有异议
认为应当援助却被拒绝的,可以向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对具体办案中律师不尽职的,也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材料清单
| 材料 | 说明 |
|---|---|
| 身份证明 |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 经济困难状况说明 | 家庭经济状况申报;低保证、特困人员证等;免查情形提交相应证件 |
| 案件材料 | 欠条/劳动合同/医疗记录/事故认定书等与请求相关的材料 |
| 申请表 | 法律援助申请表(援助机构领取或线上填写) |
关键期限
| 事项 | 期限 | 依据 |
|---|---|---|
| 被羁押人员申请转交 | 办案机关、监管场所 24 小时内转交援助机构 | 《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九条 |
| 申请时机 | 立案前后均可提出,越早越好 | 《法律援助法》第二条 |
法条原文
第二条 本法所称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一条 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第四十二条 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一)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二)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三)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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