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延期交付、面积缩水,怎么索赔?
4 份真实判决的裁判口径 · 全部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 · 裁判规则逐字引用 · 当事人姓名已脱敏
开发商延期交房,不是只能干等。你可以先催告,催告后满三个月仍不交房,就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购房款和利息;合同没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主张损失。至于“面积缩水”,可以要求退还多付的房款或者赔偿损失。
先看结论:情形速查
| 情形 | 结论 |
|---|
| 开发商一直延期,交房遥遥无期 | 催告后三个月仍不交,可解除合同 |
| 合同没约定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 可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主张 |
| 开发商说延期是“不可抗力”造成的 | 要看是否发生在履行期间内且有因果 |
| 常见误解:延期交房只能要点违约金 | 严重的可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房退款 |
法院怎么判:判决逐个看
可解除最高人民法院 · 2021 · 参考案例
常某某诉某山公司、王某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入库编号 2023-07-2-091-003 | 案号 (2021)最高法民申3371号
裁判规则(案例库原文,逐字)
商品房销售者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房屋,其违约行为致使购房人签订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依据《合同法》第9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购房人有权解除该合同。
给你的启示
延期交不出能住的房,购房合同可以解除——商品房销售者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房屋,其违约行为致使购房人签订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依据法定解除的规定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购房人有权解除该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
不可抗力江西省 · 2016 · 参考案例
林某某诉婺源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入库编号 2023-16-2-091-003 | 案号 (2016)赣民再15号
裁判规则(案例库原文,逐字)
不可抗力免责首先要求履行期间性,即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合同履行期间以外发生的,则不能构成该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其次,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与不能履行合同之间存在关联性。
给你的启示
拿不可抗力抗辩,先看发生在不在履行期间——不可抗力免责,首先要求履行期间性,也就是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外的,不能构成该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其次,不可抗力与不能履行合同之间还要存在关联性。
交付条件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2020 · 参考案例
余某某诉某某实业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入库编号 2023-07-2-091-010 | 案号 (2020)粤0608民初3200号
裁判规则(案例库原文,逐字)
1.关于带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条件的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进行了明确、详尽约定的,应当认定商品房的交付条件包括装修工程的完成,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届满时涉案商品房装修工程未完成的,买受人享有拒绝收楼的权利。装修工程已经完成,但是存在装修瑕疵的,在不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情况下,可认定涉案商品房已具备交付条件。 2.关于约定带装修的涉案商品房装修工程未完成情况下,出卖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截止日期的认定。约定带装修的涉案商品房装修工程逾期完成的,在涉案商品房已具备交付条件时,买受人拒绝收楼的权利在其查验房屋后丧失,应当配合买受人完成收楼手续。因此确认涉案商品房在买受人查验房屋之日实际交付,逾期违约金应计算至该日为止。 3.关于未完成装修工程违约责任承担的认定。在约定带装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果出卖人未如约交付符合合同约定装修标准的房屋,应承担何种责任,取决于装修工程的进度:其一,如果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时,装修工程未完工或未开始进行,则出卖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且支付延迟交付房屋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其二,如果买受人收房时,装修工程已完工,但存在质量问题,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采取及时更换、修理等补救措施,并赔偿相应损失。
给你的启示
带装修的房子,装修没完工可拒绝收楼——商品房预售合同对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约定明确详尽的,交付条件就包括装修工程完成;约定交房日期届满时装修未完成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楼。装修已完成但有瑕疵、不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可认定已具备交付条件。装修逾期的,逾期违约金算到买受人查验房屋之日。
烂尾保交楼浙江省 · 2021 · 参考案例
余姚某某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案件
入库编号 2023-08-2-516-001 | 案号 (2021)浙0281破30号
裁判规则(案例库原文,逐字)
为提高重整效率和成功率,强化预重整与重整程序的衔接,在尊重债权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应允许债权人对预重整计划的表决效力延续至重整程序,避免重复表决。 为推进“保交楼、稳民生”工作,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可以通过共益债务融资等市场化的方式筹集资金开展烂尾项目续建,为保障共益债务借款资金安全,在在先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人同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情况下,可以赋予共益债务借款“超级优先权”,即优先于有财产担保债权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受偿,并可以由具有相关产业背景的共益债务投资人一揽子负责某项目工程续建、工程管理和项目销售。 为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在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对于不符合商品房消费者的真实购房人,管理人可以通过选择继续履行与购房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以交付房产作为清偿方式的措施,在项目续建完工后依法向购房人交房。
给你的启示
楼盘烂尾,破产重整里也有保交楼的通道——为推进保交楼、稳民生,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里,可以通过共益债务融资等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续建烂尾项目。在相关权利人同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情况下,可以赋予共益债务借款优先受偿的地位。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管理人可以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在项目续建完工后依法交房。
判断依据:法条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迟延交房催告三个月可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未约定违约金时按同类房屋租金算
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法定解除合同的几种情形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等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2条可请求修理、减价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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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案例均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并已脱敏,裁判规则为原文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