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刑事拘留/逮捕了,能办取保候审吗?
4 份真实判决的裁判口径 · 全部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 · 裁判规则逐字引用 · 当事人姓名已脱敏
家人被带走,最急的就是能不能先“保出来”。取保候审不是想保就能保,要看案情和可能的刑罚:可能判管制、拘役或者只判附加刑的,以及虽可能判有期徒刑、但取保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一般要交保证金或者找保证人。
先看结论:情形速查
| 情形 | 结论 |
|---|
| 家人可能判拘役、管制,还在羁押中 |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
| 取保候审期间失联、逃跑又犯新罪 | 会被没收保证金甚至重新收监 |
| 想给亲友办取保,不知道要不要交钱 | 要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
| 以为交上钱就一定能放人 | 常见误解:交钱不等于必然取保 |
法院怎么判:判决逐个看
违规后果射洪市人民法院 · 2023 · 参考案例
何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入库编号 2024-18-1-301-002 | 案号 (2023)0981刑初47号
裁判规则(案例库原文,逐字)
1.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但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经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认定被执行人是否拒绝报告财产情况,应当结合其履行财产报告制度的情况、执行过程中的搜查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2.交纳保证金后被取保候审,如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的,依法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给你的启示
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保证金会被没收——交纳保证金后被取保候审,并不等于没事了。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被取保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依法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所以取保期间一定要守规矩:按时到案、不串供、不擅自离开居住地。
取保期犯新罪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 · 参考案例
吴某强奸、故意伤害案
入库编号 2023-02-1-182-003 | 案号 (2015)镇刑终字第9号
裁判规则(案例库原文,逐字)
被告人因犯前罪被抓获到案后,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而逃跑,尔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对其所犯前罪不应认定为自首,但其所犯新罪尚未受到讯问,也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认定为自首。
给你的启示
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前罪不算自首但新罪可能算——有人因前罪到案,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并逃跑,后来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这种情况下,对前罪不认定自首;但对新罪,如果此前还没被讯问、也没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可以认定自首的,量刑时能争取从宽。
在逃与羁押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10 · 参考案例
扎某参等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包庇案
入库编号 2023-05-1-177-002 | 案号 (2010)藏法刑三终字17号
裁判规则(案例库原文,逐字)
二审期间上诉人脱逃、原审被告人在案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如果上诉人在二审开庭结束之后脱逃,或者虽然在二审开庭结束之前脱逃,但经二审法院审查,上诉人在逃不足以影响到对在案原审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认定,为保证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应当裁定对在逃上诉人中止审理,对在案原审被告人继续进行审理,作出是否维持原判的判决或者裁定,并及时交付执行,日后在逃上诉人如果被抓获归案,可以裁定对其恢复审理。如果上诉人在二审开庭结束之前即脱逃,且经二审法院审查,在逃上诉人所涉事实证据与在案原审被告人所涉事实证据密切相关,上诉人不在案将影响对在案原审被告人所犯罪行的正确认定,处理这种情况应当特别慎重。原则上,为确保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二审法院应当裁定对全案中止审理,待在逃上诉人归案后一并处理,同时,为防止对在案原审被告人长期羁押,可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但如果在逃上诉人未来一段时间内根本无归案希望,也可以根据已有证据,对在案原审被告人先行作出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及时送交执行;在逃上诉人归案后,如果有新的证据证实原判决或者裁定认定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上诉人在逃期间,如果根据已有证据可能判处在案原审被告人死刑的,原则上量刑应当留有余地。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同案犯未到案的量刑原则和刑事政策进行处理。
给你的启示
同案人在逃,在案被告人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二审期间上诉人在逃、原审被告人在案的,法院会区分情况处理。如果在逃的人影响对在案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原则上可以中止审理;同时为了不使在案被告人被长期羁押,可以把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错误逮捕最高人民法院 · 2011 · 指导案例
指导案例42号:朱红蔚申请无罪逮捕赔偿案
入库编号 指导案例42号 | 案号 (2011)法委赔字第4号
裁判规则(案例库原文,逐字)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严重影响受害人正常的工作、生活,导致其精神极度痛苦,属于造成精神损害严重后果。 2.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手段、场合、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影响、后果,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
给你的启示
被错误逮捕、最终无罪,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严重影响受害人正常工作、生活,导致其精神极度痛苦的,属于造成精神损害严重后果。被错误逮捕、最终认定无罪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结合具体情节确定。
判断依据: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可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8条取保须保证人或保证金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取保候审最长十二个月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1条应当予以逮捕的条件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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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案例均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并已脱敏,裁判规则为原文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