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野鸟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怎么判——立案之后,答案不取决于「几只」,而取决于这只鸟在不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里,以及它的价值。名录内的,按价值计算:二万元以上入罪,二十万元以上为情节严重,二百万元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不在名录的,可能落入非法狩猎罪,或者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犯罪。最容易做错的,是家属到处打听「别人也抓过鸟,没事」,却没去核对自己抓的到底是哪一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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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结论说清

关键结论

三层判断:

① 先定物种,再定罪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或经核准按国家重点保护管理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罪名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不在名录的,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第二款),或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犯罪(第三款)。

② 再看价值,不看只数(解释第六条):第一款按涉案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计算,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处五年以下;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为情节严重,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二百万元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

③ 最后看从宽空间:涉案动物系人工繁育、列入人工繁育名录或技术成熟已成规模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未造成死亡、全部退赔、认罪认罚、修复生态的,可以从宽。

分步处理清单

序号做什么具体怎么办依据
1核对物种与级别要求看物种鉴定意见,逐只对照现行名录,不凭俗名判断解释第四条
2核对价值价值按主管部门评估标准核算,不是市场叫价;要求看认定依据解释第十五条
3查是否人工繁育有无养殖许可、购买凭证、脚环标识,影响是否作犯罪处理解释第十三条
4保全动物存活状态是否存活、能否放归,直接影响损害后果与量刑量刑情节
5主动修复生态缴纳生态修复费用、参与公益劳动,留存凭证量刑情节
注意避坑

两件不要做:① 不要放生或转移涉案鸟类,物证灭失后果更重;② 不要在群里晒捕猎视频、售卖信息,可能被追加认定其他罪名。

先分清是哪一类

情形罪名量刑
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名录内野生动物,价值 2 万元以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五年以下;20 万元以上情节严重,五至十年;200 万元以上十年以上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情节严重非法狩猎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食用为目的,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名录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价值 1 万元以上(限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或地方重点保护)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同非法狩猎罪

关于名录:现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 2021 年调整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1 年第 3 号,共列入 980 种和 8 类),物种级别须逐种核对名录原文;经核准按国家重点保护管理的 CITES 附录物种一并核对核准文件。

一个案子两个罪:数罪并罚怎么发生

很多人以为「反正都是抓鸟,算一个罪」。入库的汤某政案给出的是相反答案:行为人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非法猎捕,犯罪对象不同、犯罪行为不同、实际危害结果不同,分别符合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与非法狩猎罪犯罪构成的,依法予以数罪并罚。

这条规则的现实含义:今天在保护区边上用粘网抓了名录内的鸟,下个月换个山头用电媒引抓「三有」动物——两段行为在证据上是两笔,分别定性后刑期合并执行,不是取其一。办案机关按时间、地点、对象切割行为的自由度很大,辩护能做的是核对每一段的证据是否独立成篇;而还没涉案的人要记住:换地方、换工具不会把两件事合成一件。

生态损害这一层:刑事之外还有连带赔偿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除了刑事责任,普遍伴随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生态资源损失。史某某案确立的连带规则值得记住:从他人处购买毒药捕猎野生动物再向其售卖获利,形成利益链条的,买卖双方主观上具有实施环境侵权行为的共同故意,共同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应在共同造成的生态损失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对涉案人来说,这意味着两件事:第一,赔偿主体不只有你一个,连带责任下被害方(检察院)可以找链条上任何一个人全额索赔,你赔完再向其他人追偿;第二,赔偿金额按生态损失核算,与获利无关——卖了几百块,赔的可能是几万块。

入库案例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4-11-1-344-003 ·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行为人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非法猎捕,犯罪对象不同,犯罪行为不同,实际危害结果不同,分别符合刑法规定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犯罪构成的,依法予以数罪并罚。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3-11-1-345-001 · 曹县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从他人处购买毒药捕猎野生动物再向其售卖获利,形成利益链条,二者主观上具有实施环境侵权行为的共同故意,共同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应在其共同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价值评估的攻防点:三个必须核对的地方

涉案动物价值的评估意见,辩护要核三点:其一,物种认定——鉴定意见认定的物种与查获实物是否一一对应,形态特征相近的物种(如某些鹦鹉亚种)级别差异很大;其二,基准价值——评估引用的基准价是否为现行标准、是否按保护级别正确套用系数;其三,数量与状态——死体、残体与活体是否分别按规则计价,同一只个体有没有在不同证据里重复计入。三点核对完,价值数字往往能挤掉一部分水分,而价值数字直接决定五年以下、五到十年、十年以上三个档的落位。

常见疑问

常见疑问

问:只抓了几只,为什么会被刑事立案? 答:按价值算,不看只数。部分物种单只价值较高,几只就可能超过二万元入罪线;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也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

问:鸟是别人送的、市场上买的,也构成犯罪吗? 答: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名录内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同样在第一款处罚范围内。是否明知、来源是否合法是关键辩点,购买凭证要尽早固定。

问:自己养的鸟,有证,为什么还被查? 答:人工繁育需有相应许可,物种是否列入人工繁育名录也影响处理。超范围繁育、无标识销售的,仍可能被追究。

问:认罪认罚、赔了生态修复金,能轻多少? 答:未造成动物死亡、全部退赃退赔、确有悔罪表现的,司法解释明确可以从宽,符合条件可争取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价值高的,从宽幅度有限。

问:价值是怎么算出来的?一只鸟能值两万? 答:涉案动物价值按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评估标准核算,通常以基准价值乘以保护级别系数,国家一级、二级系数不同。叫价几十元的野鸟,评估价值上万元并不罕见——所以「就值几十块钱」的抗辩没有用,要争就争评估方法与基准价值适用的物种是否准确。

问:家属接到办案单位通知的第一通电话,该说什么? 答:三问三不。问涉嫌罪名、羁押地点、办案单位联系方式;不猜结果(「要判几年」没有任何答案)、不串证(给同案人或在场人传话是妨害作证)、不盲目退钱(退赔要走办案机关渠道,私下转给「中间人」打探是另一个坑)。第一通电话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委托律师——这个罪的价值认定环节多(物种、价值、人工繁育),专业判断介入越早,每一步错的成本越低。

问:取保候审在这个罪里容易吗? 答:价值刚过线、动物存活可放归、有固定住所、认罪态度好的,有空间;价值大、多次猎捕、有售卖链条的难度高。申请时把修复意愿(放归方案、修复金来源)写实,比单纯保证「随传随到」有分量。

人工繁育这条抗辩线:什么情况下不作犯罪处理

名录内的物种还有一个关键分叉:是不是人工繁育。依解释,涉案动物系人工繁育、列入人工繁育名录或繁育技术成熟已成规模、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情形,案件可能直接出罪或降格处理。核对三样东西:繁育单位有没有许可、个体有没有标识(脚环、芯片)、交易有没有凭证。实务里大量鹦鹉、龟鳖类案件翻案,翻的就是这一条——野外种群按名录价值重罚,合规人工繁育个体另当别论。但注意反向情形:打着「人工繁育」名义洗白野外捕获个体的,鉴定(如遗传标记检测)一查便知,反而坐实明知。

条文依据

法条依据

一句话收拢

先查名录定罪名,再算价值定档次——「几只」不是标准,「是什么鸟、值多少钱」才是;一案权当一件事,分开的地点时间会被分开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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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请以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为准。本文法条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