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有简易程序吗,哪些案件审理得更快?有。第一审行政案件中,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法院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的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明显快于普通程序。以下从适用范围、审理方式与常见问题几个方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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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行政诉讼确有简易程序,但仅适用于第一审行政案件。 ② 三类法定情形: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③ 上述情形还须满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才"可以"适用,并非必须适用。 ④ 除法定情形外,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也可以适用。 ⑤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要准备的材料
  • 审级限制:只适用于第一审行政案件,二审、再审不适用简易程序。
  • 情形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 情形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 情形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 合意适用:法定情形之外,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
  • 排除情形: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三类情形是"可以适用"而非"应当适用"。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是否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来判断。

审理方式与期限

跟着做
1

确定属于第一审行政案件,并初步判断是否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定情形。

2

法院审查案件是否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3

属于法定情形之外但各方同意的,也可以申请适用简易程序。

4

适用简易程序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而不是合议庭。

5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相较普通程序明显更快。

6

案件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仍按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

容易混淆的几个点

注意避坑

第一,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与民事诉讼中的小额诉讼程序不是一回事。前者是行政诉讼的一种审理程序,后者是民事诉讼中针对小额标的的特殊程序,两者适用的法律、条件和救济方式都不同。 第二,"可以适用"不等于"一定适用"。即便符合三类情形,若法院认为案情复杂、争议较大,仍可能适用普通程序。 第三,简易程序缩短的是审限与审理组织形式,并不改变举证责任与裁判标准,行政机关仍须对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第四,简易程序案件的判决救济方式与普通程序一致,不服仍可依法上诉。 关于行政处罚程序中的简易程序,可参考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有什么区别?。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可结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被拒,怎么办?一并理解。 关于判决种类,可参考行政诉讼会作出哪几种判决,分别适用什么情形?。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法条依据

常见问题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必须适用吗?

不是。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适用,是否适用由法院结合案件是否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来判断。

除了法定三类情形,还能适用简易程序吗?

可以。法定情形之外,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也可以适用。

简易程序由几个人审理?

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不同于普通程序的合议庭。

简易程序多久审结?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明显快于普通程序。

发回重审、再审的案件能适用简易程序吗?

不能。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行政诉讼确有简易程序,主要适用于被诉行政行为依法当场作出、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这三类情形,并可经各方同意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四十五日内审结,但它并不降低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