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罚单,多数人只看金额和理由,很少问一句「你有权罚我吗」。但行政处罚的管辖是法定的:哪个地方、哪一级、哪个部门能罚,法律都有明确分工。管辖错了,属于超越职权,处罚可能被撤销——这是一个经常被忽略、却很有效的抗辩点。
- 地域: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 层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 竞合:两个以上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管辖。
- 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机关指定管辖。
- 下沉:省级政府可以依法把基层迫切需要的处罚权交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三条基本规则
地域规则是「发生地」,不是「结果地」也不是「发现地」。网络交易、跨区域经营的情形,可能涉及多个地点,此时要看有没有特别规定。
层级规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原则上到县级为止;二是必须「具有行政处罚权」,不是任何一个部门都能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竞合规则解决「都来罚」的问题:先立案的优先,不能重复罚。
二、乡镇和街道也能罚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
- 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这一条改变了过去的格局。判断乡镇、街道有没有权罚,看三点:
第一,有没有省级政府的决定。 决定必须公布。
第二,是不是决定列明的事项范围。 超出范围的,仍属越权。
第三,有没有按规定程序实施。 承接不等于可以随意执法。
所以看到乡镇政府开出的罚单,第一件事是查本省的决定和清单,而不是直接认。
三、越权处罚怎么主张
情形一,地域不对。 你的行为发生在 A 区,B 区来罚。除非有特别规定,属于管辖错误。
情形二,层级不对。 内设机构、临时机构、执法队以自己名义处罚。内设机构一般不能以自己名义作出处罚。
情形三,事项不对。 该由市场监管罚的,城管来罚;该由省级部门罚的,县级部门罚。
情形四,重复处罚。 同一个违法行为,两个机关分别罚款。这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基本规则。
主张的方式:在陈述申辩、复议、诉讼中提出「作出处罚的机关无管辖权」,请求撤销。注意,管辖异议不是单列的复议事项,通常与实体理由一并提出。
四、还有一条:涉嫌犯罪要移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这条是双向的:行政机关发现涉嫌犯罪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但该罚的,也要移送给行政机关。
对当事人来说,两个实务点:
一是不能「以罚代刑」。 该移送的没移送,只罚款了事,这个处罚本身可能有问题。
二是移送后不当然免罚。 刑事处理完,该给的行政处罚仍可能给,但罚款与罚金不能重复折抵同一笔钱(依法折抵的除外)。
五、被罚之后的四步核对
第一步,看文书落款和盖章。 是哪个机关、哪一级、有没有法定职权。
第二步,看违法行为地。 与文书认定的发生地是否一致。
第三步,查有没有省级决定。 涉及乡镇、街道执法的,查决定和清单。
第四步,查有没有重复。 同一行为是否已被其他机关罚过。
六、常见误区
误区一,「谁先发现谁罚」。 原则是先立案的管辖,但前提是都有管辖权。
误区二,「执法队、分局都能自己罚」。 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处罚,通常需要法律、法规、规章授权。
误区三,「乡镇不能罚款」。 省级政府依法决定后可以,但要看清范围和程序。
误区四,「罚了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罚款不能替代刑罚。
两个部门都要罚我,怎么办?
由最先立案的机关管辖。已经都被立案的,可以向任一机关提出管辖异议,由其协商或者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机关指定管辖。
城管罚我占道经营,但我认为该市场监管局管,怎么提?
在陈述申辩或者复议中提出作出处罚的机关无管辖权,请求撤销。同时说明该事项依法应当由哪个机关管辖。
乡镇政府贴的罚单有效吗?
看本省有没有依法作出承接决定、是否在公布的事项范围内、程序是否合法。三者有一项不符,可以主张越权。
管辖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抗辩点,也是成本最低的一个——只要查一下文书落款和本省决定清单,就能判断有没有问题。
延伸阅读:
处罚程序的常见问题见行政处罚与执法程序,一文两罚的边界见一事不再罚:同一个违法行为为什么不能罚两次款;不服处罚能不能告,见被罚款、被吊证,不服能告赢吗;规范原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同类文章都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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