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数据造假,会被追刑责吗?会,但不是按「碳排放数据造假罪」——刑法里没有这个罪名。可能落进三个口子:核查、检测机构人员故意出具虚假排放报告或核查意见,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重点排放单位篡改数据、编造报告,主要是行政责任,若与核查机构通谋则可能按共犯;靠假数据骗取补贴、配额利益的,还可能涉诈骗罪。最容易做错的,是以为「数据是我自己的,改一改没关系」——报告一旦进入核查与履约,就是公共管理的基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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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结论说清

关键结论

三层判断:

① 先看你是谁:技术服务机构、核查机构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主体;重点排放单位及其人员不是该罪主体,主要承担行政责任。

② 再看有没有通谋:单位与核查机构约定「按我们的数出报告」、并支付额外费用的,可能按共同犯罪处理;骗取补贴、碳配额收益的,另看诈骗罪。

③ 最后看有没有连带其他罪:为掩盖造假而篡改自动监测数据、干扰采样,同时排放污染物的,还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把事情办成

序号做什么具体怎么办依据
1冻结原始数据燃料消耗、化验、电量、产量原始记录与系统日志封存原始记录是核查基础
2重算排放量按核算方法重新计算,形成差异说明,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主动纠错是从宽因素
3分清谁改的区分企业改动、机构改动、双方商量改动决定责任路径
4评估行政后果算清没收违法所得、倍数罚款、配额核减的敞口碳条例第二十二条
注意避坑

三个不要:① 不要删除燃料化验原始单据;② 不要与核查机构补签「技术咨询合同」掩盖额外付费;③ 不要以为行政处罚结束就了事,涉刑的会另移送。

争议焦点在哪

主体与行为可能后果依据
核查、检测机构人员出具虚假报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情节严重五年以下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属「情节严重」污染环境解释第十条
单位篡改数据、编造年度排放报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或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碳条例第二十二条
以假数据骗取补贴、配额利益可能构成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入库案例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5-11-1-174-001

裁判要旨1.承担环境监测职责的中介组织故意出具虚假监测报告,违法所得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依法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定罪处罚。2.对于承担环境监测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

与本文的关系这条要旨把①层的入罪门槛给了一个实数:违法所得三十万元即「情节严重」(与污染环境解释第十条一致),碳排放检测、核查机构造假到了这个数就进刑事。它还带来从业禁止的后果——干这行的人造假坐完牢,这行也干不回去了。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4-11-1-174-001

裁判要旨1.承担环境影响评价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具有遗漏关键内容等情形的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节严重的,应当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定罪处罚。2.对于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公司并出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人员,授意他人冒用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以及通过购买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编制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人员,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承担环境影响评价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

与本文的关系这条要旨把「主体」的网撒到了灰色产业链的每一环:卖资质的、借资质挂名的、买资质编报告的,全算「中介组织人员」——碳排放报告代编代报那些「挂靠工程师出报告」的操作,一个都跑不出去。多人分工作假的,按各自角色逐一评价。

常见疑问

问:企业自己改排放数据,会不会直接构成犯罪? 答:通常先走行政责任:没收违法所得、按倍数罚款、核减配额。是否涉刑,看是否与核查机构通谋、是否骗取利益、是否同时污染环境。

问:核查机构说「数据是你们提供的」,能免责吗? 答:不能。核查机构负独立核查义务,明知数据虚假仍出具意见的,属于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问:主动重新核算、补缴配额,还有用吗? 答:有用。主动纠错、退缴违法所得是争取从宽的重要事实,但不能当然免除已构成的刑事责任。

条文这样写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动车排放检验、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温室气体排放检验检测、排放报告编制或者核查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二)二年内曾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三)一年内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数量较大,且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后归结

企业改数据先挨罚,机构出假报告可能坐牢;两头通谋的,一起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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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请以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为准。本文法条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条文取自本地法规库现行有效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