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累积投票制?小股东能选上董事吗?简单说,累积投票制就是给小股东一个集中火力的机会。在普通投票里,小股东票少,谁当选基本由大股东说了算;而在累积投票制下,小股东把手里所有的票都压在一个候选人身上,就有可能把自己人送进董事会。制度本身不保证结果,但它确实给小股东打开了一扇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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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 累积投票制是选举董事、监事时的一种表决方式,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而且可以集中使用。
  • 它不改变谁的票多,但改变票怎么用,小股东把票集中投向一个人,就可能选上自己的董事。
  • 是否采用累积投票制,要看公司章程怎么规定,或者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 它是可选制度,不是默认制度;公司没有约定也没有决议,选举董事仍按普通方式表决。

累积投票制和普通投票有什么不同?

结论:普通表决是一股一票、每个候选人分别表决,而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应选人数,并且可以集中投给一个人。 差别就在这两点上。比如要选若干名董事,在普通方式下,股东对每个候选人都只能投一票,票多的人通吃;在累积投票制下,一张股份所对应的票数被放大到应选人数那么多,股东可以把所有票都堆给自己支持的一个人。票还是那些票,但用法变了,小股东就有机会突破大股东的票数优势。

小股东为什么能借它选上董事?

结论:因为票可以集中,小股东把全部表决权压在一个候选人身上,聚集起来的票数就有可能超过大股东分摊到每个候选人身上的票数。 关键在于大股东如果想让自己的人全部当选,就得把票分散到多个候选人身上,分摊之后每一个人的票反而变少;小股东只求一个人当选,集中全部票数去投,就可能在某个席位上胜出。这就是累积投票制对小股东的价值:它不一定让你拿到多数席位,但可能让你拿到一个能发声的席位。

票数到底怎么算?

结论:股东手里的总票数,等于自己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或者监事的人数,这些票可以自由分配、集中使用。 也就是说,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量被放大了,放大倍数就是这次要选几个人。票算出来之后,股东既可以把票平均分给几个候选人,也可以全给一个人,完全由自己决定。要提醒的是,这里的每一股份,是就选举董事、监事这件事而言的表决权计算方式,不涉及股东会决定其他事项时的表决。

谁来决定用不用累积投票制?

结论:是否实行累积投票制,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由股东会作出决议来确定。 它不是法定的、自动适用的制度,而是可以由公司自己选择的。常见的做法有两种:一是设立时就把累积投票制写进公司章程,让规则稳定下来;二是由股东会就某次选举作出决议采用。想用这个制度保护小股东,最好写进章程,否则临时靠决议,遇到大股东反对就不容易通过。

法律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注意避坑

累积投票制不是万能的。它能帮小股东争取席位,但前提是公司的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真的采用了它,口头约定不作数。还要算清楚票数,别以为集中投就一定能当选,席位多少、候选人多少都会影响结果。想用这个制度,最好提前写进章程,白纸黑字最稳妥。临到选举才想起来,往往来不及。

一句话总结

累积投票制是选举董事、监事时的一种可选表决方式,每份股份享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并可以集中使用,小股东借此把票集中投向一个候选人,就有可能选上自己的董事,但前提是章程有规定或者股东会作出了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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