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股东把股权质押借钱还不上会怎样、质权人怎么实现,关键有两点: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没登记质权不成立;实现方式是协议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股权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折算和变卖要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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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为质押协议一签质权就到手了,或者以为还不上钱就能直接把股权拿走,这两种理解都不准确。门槛在「登记」,也在「方式」。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 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但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只签合同不登记,质权还没成立。
  • 股权出质后原则上不得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
  • 还不上钱,质权人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股权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折价或变卖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不能由一方说了算。

哪些权利可以出质

结论: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属于可以出质的权利,此外还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转让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等。

股权质押不是随便什么权利都能做,法律列了一个清单。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 (一)汇票、本票、支票;
  • (二)债券、存款单;
  • (三)仓单、提单;
  •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和股权有关的是第四项。前面有「可以转让的」限定。股权如果本身被限制转让,比如章程或法律禁止转让,或者已被法院冻结,就不能出质。另外,出质人对该权利要有处分权,拿别人的股权质押不成立。

质权什么时候算设立

结论: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后原则上不得转让,协商同意的除外,转让所得价款应当提前清偿或提存。

这是股权质押最关键的一条,也是纠纷高发区。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一款把设立的时点定死了:不是签质押合同的时候,是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没登记,质权就没成立,债权人手里只有一份合同,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对出质股东来说,登记后股权被「锁」住,处分受限。

第二款管的是出质后的转让。原则上不能转让,除非双方协商同意。即使同意,所得价款也不能随便花,应当提前清偿或提存。提存就是把钱先放到中立的机构,等条件成就再处理。

还不上钱,质权人怎么实现

结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实现质权情形时,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折价或变卖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到了实现环节,方式是有讲究的。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一款是返还义务——债务还清了,质押的股权要还给出质人。第二款是违约情形下的实现方式,两条路:一是协议折价,双方商定价格,股权直接归质权人抵债;二是拍卖或变卖,把股权换钱,质权人就价款优先受偿。第三款是价格约束,要参照市场价格。

这里要特别提醒:质权人不能自己说了算把股权拿走,法律没有给质权人「直接取得质押物所有权」的权利,必须走协议折价或拍卖、变卖的路径。私下把股权过户到自己名下属于流质条款,无效。

质权实现与其他债权人的关系

结论:股权变价款先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剩余部分归出质人;如果出质人自己也进入破产或者被强制执行,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同样受保护。

质押的意义就是「优先」。股权拍卖变卖所得,先清偿质押担保的债务,还完有多余的,还给股东;不够的,未受偿部分还能向债务人主张。质权人自己也面临多个债权人竞争时,其在该股权上的优先受偿地位稳固。股权价值波动大,非上市公司股权评估和变现都有难度,所以质押率、评估时点、变现路径最好交易时就谈清楚。

常见问题

结论:高频疑问是质权何时设立、没办登记会怎样,以及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具体方式。。

签了股权质押合同但没有办登记,质权成立吗?

不成立。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没登记只有合同效力,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股权出质后,股东还能不能转让?

原则上不能,除非双方协商同意。同意转让的,价款应当提前清偿或提存。

还不上钱,质权人能不能直接把股权过户到自己名下?

不能私自过户。要与出质人协议折价,或通过拍卖、变卖实现,价款优先受偿。

折价或者变卖的价格怎么定?

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双方谈不拢的,通过拍卖、变卖处置更稳。

股权拍卖的钱超过了欠款,多出来的归谁?

先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剩余归出质人。

一句话:股权质押的成立靠登记、实现靠协议折价或拍卖变卖,不能私自过户;出质后原则上不许转让,债权人锁定的是股权变价款上的优先受偿地位。相关情形还可参阅股权可以用来质押借款吗?与质押的股权、应收账款,出质人还能不能转让?。


本文为一般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材料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