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单位不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出了事要担什么责任,答案是:单位有法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义务,未培训合格不得安排上岗,未履行培训义务的将面临罚款、停产停业整顿,导致事故的还要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单位不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出了事要担什么责任,答案往往比老板预想的更直接:不仅罚单位,还罚到人头上。教育培训在法条里不是「软性要求」,而是和资质、设备同等重要的硬义务。
先说结论
- 未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这是硬性禁止。
- 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也要纳入本单位的培训范围。
- 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必须做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
- 培训要建档,如实记录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
- 没培训出了事,单位罚十万以下,逾期不改停产停业整顿,责任人一起罚。
培训义务覆盖哪些人
结论:培训义务覆盖本单位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三类人,未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特别容易成为管理盲区,很多单位觉得「人是别人派的」「学生只是来待几天」,出了事才发现自己同样要担责。法条把这两类人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堵住漏洞。
换新工艺、新设备时的专门培训
结论: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单位必须先了解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这条针对「变更」带来的风险。设备换了、工艺改了,原有培训就不够用,必须重新组织专门培训。实务中大量事故就出在技术更新了、培训没跟上的空档里。
没做培训的处罚
结论: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培训情况、未如实告知安全生产事项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停产停业整顿并加罚,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也要被罚。
培训义务对应的罚则在第九十七条第二至第四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如果培训缺失最终导致事故,除了上述处罚,还可能触及刑法。安全培训不到位、允许无证人员上岗,一旦造成重大伤亡,责任人的刑责难以避免。
常见问题
结论:围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下面这几个问题问得最多,答案如下。
员工自己说「我干这行很多年了,不用培训」,能免掉吗?
不能。培训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员工经验丰富不能替代培训,更不能替代考核合格。
培训做了但没有记录,算不算没做?
从举证看几乎等同。法条要求建立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拿不出记录就难以证明履职。
被派遣劳动者的培训是谁的责任?
双方都有责任。用工单位要把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并培训岗位规程,劳务派遣单位也要做必要的培训。
新设备到了,先上岗后补培训行不行?
不行。法条要求在使用新设备、采用新工艺之前完成专门培训并采取防护措施,先上岗属于违法。
培训档案要记录哪些内容?
至少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这四项。
一句话:培训不到位的代价,往往要等到事故发生时才被清算,而那时罚的是单位、更是那些该签字却没签字的人。相关情形还可参阅没有特种作业证上岗,出事故谁担责、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上要担哪些责任与发现事故隐患,员工要不要报告。
本文为一般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材料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