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案例广州某公司诉北京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一、案情速览
博客里挂破解软件教程,权利人两次邮件投诉未删——平台帮着一起赔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破坏技术措施的软件经网络传播侵害软件著作权;权利人按平台公开方式有效投诉后,平台应知侵权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构成帮助侵权
规则确立:平台自行设定的纸质材料审核规则不能加重投诉人义务;投诉内容客观具体并有效抵达的即为有效通知
二、裁判要点提炼
故意避开或破坏计算机软件技术措施的行为构成侵害软件著作权;网络用户明知系破坏技术措施的侵权软件而予以信息网络传播的,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权利人依平台公开的投诉方式发送邮件并提供权利证明与链接的,投诉合法有效;平台应知侵权仍不删除屏蔽断开的,就扩大损失承担帮助侵权责任
三、赵律师点评
一篇「亲测可用」的破解帖
某考试辅导软件采取一个注册码开通一个模块的付费模式,开发者靠模块收费经营。某博客用户却发布了一篇帖子:标题写着破解版亲测可用,正文贴图对比破解前后的区别,附下载链接、安装步骤与破解方法——照着操作就能免注册码使用全部模块。开发者按平台公布的邮箱先后两次投诉要求删帖,均无下文,只好起诉平台索赔。
有效通知与帮助侵权的认定
裁判分三层推进。第一层定用户行为:软件要求注册码才能使用,是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破解软件绕开注册验证,属故意避开著作权人为保护软件采取的技术措施,侵害软件著作权;博客用户明知系破解软件仍发布下载链接并传播,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发帖者侵权没有悬念。第二层定通知效力:开发者依平台公开的网络联系方式两次发送邮件,附上权利人资料、权利证书与要求删除的文章链接,投诉内容客观具体——这就是有效通知;平台辩称投诉不符合其公示流程、还须提交纸质材料供审核——纸质审核是平台自行设定的规则,反过来加重了投诉人的义务,不采纳;邮件已有效抵达,通知成立。第三层定平台责任:涉案帖子标题高调标榜破解版、正文贴图对比破解前后差异,平台经两次通知后应知用户侵权,却直到被起诉仍未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帮助侵权成立,须就权益被持续侵害而扩大的损失担责,判赔五万元。
平台投诉通道的合规刻度
对软件权利人而言,本条给了投诉的最低标准清单:按平台公开渠道发送、写明权利证明与具体链接即可,不必被平台自设的繁文缛节吓退——流程要求过重的部分法律不认。对平台而言,破解类内容是高危标签,收到合格投诉后还按自己的内部流程慢慢审核,等来的就是判决书;删除、屏蔽、断开三选一,动作要快。对法院而言,本条明确了有效通知的判断以「客观具体加有效抵达」为准,平台不得以自设规则抬高通知门槛。
破解帖在平台上多挂一天,权利人的损失就多累积一天。法律给平台的宽限止于「不知道」,两次投诉抵达之后,再没有不知道这三个字可用——剩下的是账单。
四、判决书全文(点开阅读 · 发布前已做脱敏核查)
广州某公司系“考无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辅导软件”的开发者,对该软件享有著作权。该软件通过在公司官方网站下载客户端后购买各模块注册码的方式供用户使用。某博客用户在北京某公司经营的某网站发布涉案博客文章,内容为考无忧职称计算机模块考试软件及破解版软件的介绍,包括电脑桌面文件夹内容、软件运行界面的截图及文字说明、下载链接、安装步骤等,还包括被诉侵权软件的下载链接及破解方法、说明等内容;通过下载链接并按说明步骤运行操作的结果显示,软件经破解后显示的多界面内容与涉案软件正常运行时显示的内容相同,且无须通过注册码注册即可使用。广州某公司据此依照北京某公司公布的投诉方式和要求,向官方邮箱先后发出两次删帖申请的投诉邮件,要求予以删除未果。
2016年8月8日,广州某公司提起本案诉讼,诉称:北京某公司经两次邮件通知,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明知相关用户在博客网站中发布破解加密措施软件及方法文章的侵权行为,至起诉时拒绝删除涉案博客文章,该行为损害了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请求判令北京某公司:1.停止侵害涉案软件著作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从北京某公司网站撤下侵权文章与链接;
2.在北京某公司网站上对广州某公司赔礼道歉;
3.赔偿广州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100000元。
北京某公司辩称:请求驳回广州某公司的诉讼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包括:1.其未实施侵害涉案软件著作权的行为,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实施自行上传侵权软件的行为,侵权软件也未存储于其公司的服务器上,对侵权软件的存在不明知也不应知。
2.广州某公司所述的投诉通知不符合平台公示的投诉流程要求,未构成有效的投诉,北京某公司对此没有过错,不能据此承担责任。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18年4月27日作出(2016)粤73民初1387号民事判决:一、北京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赔偿广州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50000元;二、驳回广州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考无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辅导软件”是广州某公司开发并享有著作权的软件,该软件通过在广州某公司官方网站下载客户端后购买各模块注册码的方式供用户使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在授权用户使用涉案软件时要求用户接受“一个注册码注册一个模块”等内容的服务模式,是其行使著作权的方式。行为人采取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计算机软件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属于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网络用户明知系未经许可提供、破坏技术措施的侵权软件而予以信息网络传播,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某博客用户在北京某公司经营的某博客平台上发布了附被诉侵权软件下载链接及破解方法、说明等内容的涉案博客文章;通过下载链接并按说明步骤运行操作的结果显示,软件经破解后显示的多界面内容与涉案软件正常运行时显示的内容相同,且无须通过注册码注册即可使用,该用户未经广州某公司许可发布、信息传播破坏技术措施软件的行为,侵害了广州某公司对涉案软件享有的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
北京某公司为涉案博客文章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符合法律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主体条件。广州某公司依照北京某公司公开的网络联系方式,两次发送邮件投诉涉案博客文章侵害其知识产权,要求北京某公司删除,并提供了其作为权利人的名称、公司地址、联系方式等主体资料,以及涉案软件的权利证书、要求删除文章的地址链接。广州某公司的投诉内容客观、具体,投诉行为合法、有效。是否需要进一步提供纸质材料,不影响已有效抵达北京某公司的投诉通知的合法有效性,且提供纸质材料供审核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行设定的规则,加重了广州某公司的义务,投诉不当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
涉案博客文章不仅在标题标示“破解版【亲测可用】”,还在文章正文贴图说明软件破解前后区别,进行软件功能对比,提供软件下载安装链接,标示破解方法。经广州某公司两次邮件通知,北京某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知网络用户通过信息网络侵害广州某公司对涉案软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其至起诉时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的必要措施,应当认定北京某公司构成帮助侵权行为。因广州某公司的权益被持续侵害,北京某公司应就帮助网络用户实施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因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导致广州某公司进一步扩大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涉案博客文章已删除,广州某公司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已实现,不再处理。因本案并非人身权益的侵权之诉,广州某公司无证据支持其曾遭受精神上的损害,对要求北京某公司赔礼道歉的主张不予支持。在广州某公司未对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有效举证的情况下,考虑到涉案软件以模块为单位收取注册码费用、一个软件内包含多个模块、每个注册码优惠价19元/科等情况,酌定北京某公司赔偿广州某公司包括合理维权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50000元,超出该部分的赔偿数额不予支持。故意避开或破坏计算机软件技术措施的行为构成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害。网络用户明知系未经许可提供、破坏技术措施的侵权软件而予以信息网络传播,经权利人合理方式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应知网络用户上述行为的存在,而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的必要措施,构成帮助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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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这类官司要准备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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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16)粤73民初1387号 审理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2018-04-27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3-09-2-158-035)。
本文案情与裁判要点依据公开裁判文书整理,点评部分为律师个人实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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