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要素式起诉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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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要素式”文书(法〔2025〕82 号)。2025 年 7 月 14 日起,最高法、司法部、全国律协推出的 67 类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在全国法院推广,表格化、勾选式填写。本页为参照官方要素结构编写的填写范本,可先照着理清事实与证据;正式提交时,请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 → 文书模板 → 示范文本,下载并使用法院官方表格。
范本仅供参考。本页范本为通用要素版,使用前请结合具体情况修改并咨询执业律师;涉及重大财产、身份关系的事项,务必请律师把关。
民事起诉状(要素式·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说明】本范本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通知》(法〔2025〕82 号)的要素结构编写,供填写参考。正式提交时,请以受诉法院提供的官方示范文本为准(“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 → 文书模板 → 示范文本,可直接下载)。填写规则:能勾选的先勾选,不能勾选的填空;确实不清楚的写“暂不清楚,庭前补充”,不要整栏留空。

一、当事人信息

原告(被保险人/受益人):姓名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住所地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联系电话____。

被告(保险人):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住所地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负责人____,联系电话____。

□ 投保人____列为第三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时)。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____。

二、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依照《____保险合同》(保单号____)向原告给付保险金人民币____元;

2. 判令被告支付逾期给付保险金的利息:以____元为基数,自____年__月__日(拒赔/超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____元;

3. □ 判令被告豁免自____年__月__日起的后续各期保险费,并确认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4. □ 确认被告于____年__月__日作出的《拒赔通知书》(编号____)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5.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三、约定管辖与诉前保全

1. 管辖:____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所在地/被保险人住所地)。

2. 诉前保全:□ 已申请;□ 未申请。

四、事实与理由

(一)合同订立:____年__月__日,投保人____与被告签订《____保险合同》,被保险人____,保险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基本保险金额____元,附加____险,年缴保费____元,受益人____(指定/法定)。

(二)履行情况:投保人已按期缴纳保费,无欠缴;□ 已连续缴费__年。

(三)保险事故:____年__月__日,被保险人因____(确诊疾病/意外伤害/身故)在____医院治疗,诊断为____(ICD 编码____),符合合同第__条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四)理赔与拒赔:原告于____年__月__日提交完整理赔材料,被告于____年__月__日作出《拒赔通知书》,理由为____(未如实告知/属于免责条款/未达约定标准/等待期内出险)。

(五)拒赔不成立的理由:□ 被告在投保时未就____事项进行询问,原告不存在未如实告知;□ 合同成立已超过二年,被告不得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 免责条款未作提示和明确说明,不产生效力(第十七条);□ 所患疾病符合合同约定定义。

(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如实告知与二年不可抗辩)、第二十三条(收到理赔申请后应及时核定,情形复杂的三十日内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达成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义务)。

五、证据清单

1. 保险合同、投保单、保险单、批单__份;

2. 保费缴纳凭证、缴费记录__份;

3. 医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住院记录、病理报告__份;

4. 理赔申请书、材料签收单、拒赔通知书__份;

5. 投保时的健康告知页面、业务员沟通记录(微信、录音)__份;

6.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受益关系证明__份;

7. 其他:____。

六、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意愿
□ 同意调解;□ 不同意调解,请求依法判决。
七、落款

具状人(签名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附:本状副本__份;证据材料__组共__页。

再次提醒:本页范本为通用要素版,使用前请结合具体情况修改并咨询执业律师;涉及重大财产、身份关系的事项,务必请律师把关。

赵跃律师提示

  • “两年不可抗辩”是投保人最硬的盾:合同成立超过二年,保险人就不得以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应当赔付(保险法第 16 条第 3 款)。前提是合同已连续有效满两年。
  • 免责条款必须“提示+明确说明”才生效:仅把条款印在合同里不算,投保单上没有加粗提示、没有投保人抄录签字的,法院常认定不产生效力。
  • 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一般只退保费;但如果是等待期内“确诊”、等待期后“治疗”,能否赔要看条款对“确诊时间”的定义,这类案件争议最大。
  • 重疾险的“确诊即赔”是误解:多数重疾要求达到特定状态或实施特定手术,要看条款定义,不是医生写个病名就行。
  • 宽限期 60 天(保险法第 36 条):忘缴保费不等于保单失效,宽限期内出险照样赔;超过 2 年未复效,保险公司才有权解除。
  • 受益人写“法定”会引发继承纠纷:想给谁就写谁的名字和身份证号,别图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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