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奢侈品寄卖居间服务合同
二手奢侈品寄卖居间服务合同范本,含寄卖标的与权属保证、寄卖价格与调价、寄卖期限、展示与保管、成交与结算、佣金与费用、真伪鉴定与责任、未售出返还、保险与风险承担、违约责任等要素,适用于委托人将二手奢侈品交由寄卖机构代为销售的安排。
范本仅供参考。本页范本为通用要素版,使用前请结合具体情况修改并咨询执业律师;涉及重大财产、身份关系的事项,务必请律师把关。
二手奢侈品寄卖居间服务合同 寄卖人(甲方):____ 身份证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 联系电话:____ 寄卖机构(乙方):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甲方将其所有的二手奢侈品交由乙方代为销售,双方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寄卖标的与权属保证 一、寄卖标的为____,品牌、型号、编号、成色与配件情况见附件一。 二、甲方保证对标的所有权,标的来源合法,不存在抵押、查封或者其他权利负担。 三、标的涉及权属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二条 寄卖价格与调价 一、甲方设定的寄卖底价为____元,乙方不得低于底价成交。 二、寄卖____日后仍未成交的,双方可以协商下调底价,每次下调幅度不超过____。 三、乙方以高于底价成交的,超出部分按____方式分配。 第三条 寄卖期限 一、寄卖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寄卖期限届满未成交的,乙方应通知甲方取回标的或者协商续期。 三、甲方在寄卖期限内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撤回标的,已发生的鉴定、展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展示与保管 一、乙方应妥善保管寄卖标的,采取必要的防损、防盗措施。 二、乙方可以在门店或者线上渠道展示标的,展示内容应与标的实际情况一致。 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出租或者以标的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成交与结算 一、标的成交后,乙方应在收到买受人全部价款后____日内与甲方结算。 二、结算金额为成交价扣除佣金与约定费用后的余额。 三、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成交记录与结算清单。 第六条 佣金与费用 一、乙方按成交价的____收取佣金。 二、鉴定费、清洗养护费、展示费等由____承担,标准见附件一。 三、寄卖未成交的,甲方取回标的时应付清已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真伪鉴定与责任 一、乙方应对标的进行真伪鉴定,并将鉴定结论书面告知甲方。 二、乙方鉴定为仿品或者无法确认真伪的,可以拒绝寄卖,相关鉴定费用由____承担。 三、乙方已尽合理鉴定义务的,对鉴定结论不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故意隐瞒或者伪造鉴定结论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条 未售出标的的返还 一、寄卖期限届满未成交且双方未续期的,乙方应在____日内通知甲方取回。 二、甲方在收到通知后____日内未取回的,乙方可以按约定收取保管费。 三、返还时应核对标的与附件一致,配件缺失的应说明原因。 第九条 保险与风险承担 一、乙方可以为寄卖标的投保,保险费由____承担。 二、标的在乙方保管期间因乙方原因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按约定价值赔偿。 三、标的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的,双方按公平原则分担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低于底价成交或者擅自处分标的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隐瞒标的权属瑕疵或者假货性质的,应向乙方与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逾期与甲方结算的,应按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与其他 一、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再次提醒:本页范本为通用要素版,使用前请结合具体情况修改并咨询执业律师;涉及重大财产、身份关系的事项,务必请律师把关。
赵跃律师提示
- 寄卖底价与调价机制要事先写清。寄卖期限长、价格波动大,没有调价约定很容易陷入「卖不动又不让降价」的僵局。
- 真伪鉴定的责任边界要明确。寄卖机构尽到合理鉴定义务即不担责,但故意隐瞒或者伪造结论的必须赔偿。
- 标的在保管期间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是这类合同的核心。建议明确约定保管责任与赔偿标准,必要时投保。
- 寄卖人隐瞒权属瑕疵或者假货,最终不仅对机构担责,还要对买受人担责。这一条要写足,形成约束。
- 未售出标的的取回期限与逾期保管费要约定,避免机构长期承担无偿保管责任。
相关阅读
以上范本与提示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事项请咨询执业律师。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