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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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合同范本免费下载:应收账款转让与通知、保理类型与融资比例、保理费与利息、回款账户、追索权与回购、违约责任逐项齐全,附赵跃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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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合同

保理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收账款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为其提供保理服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理类型
1. 本次保理为:□有追索权保理 □无追索权保理。
2. 有追索权保理:应收账款到期不能收回或未足额收回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未收回部分并要求回购应收账款。
3. 无追索权保理:在债务人信用风险导致的坏账情形下,甲方不得向乙方追索(但本合同约定的欺诈、瑕疵担保等情形除外)。
4. 保理服务内容:□融资 □应收账款管理 □催收 □坏账担保。


第二条 应收账款
1. 乙方转让的应收账款明细见附件一《应收账款清单》,包括债务人名称、合同编号、金额、到期日、账期。
2. 乙方应提供基础交易合同、发票、送货单、验收单等证明应收账款真实存在的资料。
3. 乙方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合法、有效,未重复转让或质押,未被查封冻结,债务人不存在可主张的抵销、抗辩或质量争议。
4. 应收账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甲方核定可受让金额为__________元。


第三条 转让与通知
1. 乙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并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各债务人。
2. 通知应采用□当面送达签收 □EMS 快递 等可留痕方式,回执交甲方留存。
3. 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应收账款转让登记。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基础交易合同、不得与债务人达成减免或和解。


第四条 融资金额与支付
1. 甲方提供的保理融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融资比例不超过应收账款金额的____%。
2. 甲方于收到乙方全部资料并审核通过、完成登记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融资款至乙方账户: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3. 融资期限:自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不超过应收账款最晚到期日后____天)。


第五条 保理费用与利息
1. 保理手续费:按应收账款金额的____%计收,合计__________元,于融资款支付时扣收(或另行支付)。
2. 融资利息:按实际融资金额和天数计算,年利率____%(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3. 逾期利息:应收账款到期未收回且乙方未按约回购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万分之____计收违约金。
4. 甲方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回款账户与资金管理
1. 应收账款回款应直接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保理回款专户:户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2.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回款账户或指令债务人向其他账户付款。
3. 回款到账后,按下列顺序处理:优先冲抵保理手续费、利息、融资本金;超额部分返还乙方。
4. 乙方私自收取回款的,应于____日内全额转付甲方,并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追索与回购
1. 应收账款到期后____日内未足额收回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
2. 乙方应在收到回购通知后____日内,按「未收回应收账款金额 + 相应利息 + 违约金」向甲方支付回购价款,受让相应应收账款。
3. 回购完成后,甲方将相应应收账款及权利凭证转回乙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提供虚假应收账款、伪造交易资料或重复转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立即返还全部融资款并支付相当于融资金额____%的违约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乙方擅自变更基础合同、私自收取回款或阻碍甲方行使权利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支付融资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____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
1. 本合同附件(应收账款清单、基础交易资料、转让通知书、登记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争议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 □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理商(甲方):____________  应收账款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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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跃律师提示

  • 保理的核心是「应收账款必须真实」:虚构交易、重复转让、伪造发票是保理领域最常见的犯罪手段,法律后果包括刑事责任。
  • 有追索权与无追索权差别极大:前者到期收不回钱可以直接找融资方追索或要求回购,后者由保理商承担债务人信用风险,费用也更高。
  • 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并办理登记:不通知,债务人照旧付款给原债权人,保理商手里只有一纸空文;不登记,无法对抗第三人。
  • 回款账户要专户监管:这是保理风控的关键一环,否则资金一绕开账户,追索就变得非常被动。
  • 融资方要留意「限制转让条款」:如果基础合同约定应收账款不得转让,保理效力可能受影响,签约前务必审阅基础交易合同。
  • 保理费 + 利息 + 逾期违约金要算总成本:年化成本往往明显高于银行贷款,中小微企业要评估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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