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维权全流程:借出去的钱怎么要回来

按步骤走 · 材料一次备齐 · 每个期限都有法条依据

借钱给朋友、亲戚,到期不还,怎么把钱要回来?关键是两样东西:能证明“借了多少、什么时候还”的凭证,和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利率约定也有上限——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流程步骤

1

第一步:核对借条或借款合同

看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利息约定是否齐全。借条、欠条、聊天记录里承认借款的内容都可以作为证据(可参考本站借条、借款合同范本)。

2

保存款项交付证据

转账的保留银行、微信、支付宝流水;现金交付的,尽量补充聊天记录、证人、取款记录等佐证,证明款项确实交付。

3

核对利率上限

出借人请求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法律禁止高利放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4

催收并固定时效证据

通过微信、短信、电话、EMS 催款通知等向对方主张权利,并保存催款记录。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向对方主张权利会导致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5

起诉主张本金、利息与逾期利息

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请求返还本金并按约定支付利息;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还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利息金额可以先通过本站利息计算器估算。

6

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查控其银行存款、房产与车辆。

材料清单

材料说明
借条或借款合同写明借款人、金额、日期、利息与还款期限
转账凭证银行、微信、支付宝流水;现金交付另附佐证
催款记录微信、短信、通话录音、EMS 催款函
被告身份信息姓名与身份证号、住所地,便于立案

关键期限

事项期限依据
约定利率上限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诉讼时效三年,向对方主张权利可以中断并重新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申请执行期间两年,自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67条借款合同的定义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76条逾期还款应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0条禁止高利放贷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利率上限:一年期LPR四倍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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