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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3-04-28
施行日期
2003-04-28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594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

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温家宝 (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曾培炎 (国务院副总理)

郭树言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马 凯 (发展改革委主任)

罗清泉 (湖北省省长)

王鸿举 (重庆市市长)

陆佑楣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委 员:汪 洋 (国务院副秘书长)

蒲海清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邓 楠 (科技部副部长)

朱志刚 (财政部副部长)

田凤山 (国土资源部部长)

翁孟勇 (交通部副部长)

张基尧 (水利部副部长)

杜青林 (农业部部长)

吴晓灵 (人民银行副行长)

李荣融 (国资委主任)

王心芳 (环保总局副局长)

周生贤 (林业局局长)

陈宜瑜 (中科院副院长)

单霁翔 (文物局局长)

漆 林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何文彬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 元 (开发银行行长)

韩忠学 (湖北省副省长)

余远牧 (重庆市副市长)

甘宇平 (重庆市原副市长)

赵希正 (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

李永安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蔡其华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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