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7-07-03
施行日期
2017-07-03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344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7〕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一、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湖北省省长王晓东、重庆市市长张国清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水利部副部长叶建春、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刘国强、能源局副局长李凡荣、湖北省副省长黄楚平、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寇伟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徐绍史、黄奇帆的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信长星、汪民、刘宁、潘功胜、李仰哲、任振鹤、舒印彪的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7月3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