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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了,债权申报要交哪些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 每一项都写清「证明什么、怎么取」

破产程序里,债权人只有申报并经确认,才能参与分配。申报的核心是两件事:债权成立与金额确定,以及这笔债权有没有优先性。实务中最亏的一种错,是明明有抵押却按普通债权申报,白丢优先受偿;第二亏的是把利息算到最后一刻,多算的部分全被核减。
10类证据5类核心7条法条依据

证据清单(按重要性排序)

债权成立的合同依据核心

证明:证明债权基于何种法律关系产生、内容与对价。
怎么取:提交合同、订单、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以及对应的履行凭证如送货单、验收单、服务记录。
注意:只有合同没有履行凭证,管理人常以「未实际履行」核减;把发货、签收、开票连成一条链。

金额与计算依据核心

证明:证明本金、利息、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
怎么取:提交对账单、结算单、银行流水、利息计算表,注明起算日、利率依据;利息与违约金算至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
注意:破产受理后停止计息,算到受理日之后的部分会被核减,还可能让管理人对整笔金额产生怀疑。

有无财产担保的证据核心

证明:证明债权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可主张优先受偿(别除权)。
怎么取: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登记证明、权利凭证占有情况,注明担保物具体指向哪一处财产。
注意:有担保却不申报、或按普通债权申报,等于自愿放弃优先受偿,事后几乎无法补救。

生效裁判与执行文书核心

证明:已有生效判决、调解书、仲裁裁决的,可直接作为债权确认依据。
怎么取:提交裁判文书原件、生效证明、执行案件受理与进展材料;已执行到位的部分要相应扣减。
注意:判决金额与申报金额不一致时以执行剩余债权为准,把已受偿部分算进去会被认定为虚增债权。

抵销主张的依据辅助

证明:证明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互负债务,可主张抵销。
怎么取:梳理双方往来账、对账单、付款凭证,明确抵销的债权债务发生时间,均须早于破产申请受理日。
注意:受理后受让的债权、明知不能清偿仍对债务人负担的债务,都不能抵销。时间点错一天,抵销主张就不成立。

取回权的权属证据辅助

证明:证明债务人占有的某项财产不属于债务人,可依法取回。
怎么取:提交所有权保留条款、租赁合同、代管协议、权属证书、货物标识与出入库记录。
注意:取回权不是债权,走错门当债权申报,一旦按普通债权分配就再也要不回原物。

连带债权的说明辅助

证明:证明债权为连带债权,避免与其他债权人重复受偿或被质疑虚报。
怎么取:在申报表中书面说明连带关系、其他连带债权人是否已申报、预计受偿安排。
注意:不说明连带关系,可能被全额确认后又因重复受偿被追回,反而惹上纠纷。

申报期限与送达凭证核心

证明:证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或已申请补充申报。
怎么取:保留申报表递交回执、邮寄单号与签收记录、线上申报截图;逾期后提交补充申报申请及理由。
注意:逾期可以补充申报,但此前已分配的财产不再补分,还可能自担补充申报费用,宁可早不可晚。

主体与授权材料辅助

证明:证明申报人身份适格、代理权限完整。
怎么取:提交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债权转让取得的,附转让协议与通知凭证。
注意:受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管理人可能不予确认,转让链条要完整。

职工债权与税款债权材料辅助

证明:以职工或税务机关身份主张优先顺位时,需单独举证。
怎么取:提交劳动合同、工资表、社保缴费记录、欠薪明细;税款债权提交纳税申报表与欠税确认材料。
注意:职工债权不必申报也由管理人调查公示,但金额有异议要及时提出,过期视为认可。

取证红线

取证三条红线:不得进入他人住宅、卧室等隐私场所偷拍偷录;不得通过威胁、诈骗手段取证;绝不能伪造、变造证据——伪造证据不仅要输官司,还可能构成犯罪。拿不准的取证方式,先问律师。

最容易搞错的地方

⚠ 有担保却按普通债权申报

这是最亏的错。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不申报或报错类别,等于自愿排队和普通债权人分剩下的钱。申报表上「有无财产担保」一栏务必如实填写。

⚠ 利息一直算到最后

附利息的债权自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息。多算的部分会被核减,还会让管理人对整笔金额产生怀疑,连带影响确认效率。

⚠ 把取回权当债权报

融资租赁物、代管货物、所有权保留的标的物,属于取回权不是债权。一旦按普通债权申报并参与分配,原物就要不回来了。

⚠ 抵销主张踩到禁止情形

受理后受让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明知不能清偿仍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都不能抵销。时间节点卡不住,抵销就被驳回。

⚠ 逾期申报以为没救了

逾期可以补充申报,但此前已经分配的财产不再补分,补充申报的费用还要自担。能早报就别拖。

⚠ 连带债权不说明

连带债权人各自申报却不说明关系,可能被重复确认,事后又被追回,反而多一轮诉讼。

这些材料去哪取、能不能网上办债权凭证在自己手里,合同、发票、对账单、送货单要按时间整理成套。裁判文书与生效证明向作出裁判的法院申请,执行进展材料向执行法院调取。抵押、质押的登记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部门调取。破产受理裁定、债权申报公告、管理人联系方式在法院公告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可查。申报表向管理人索取,递交时务必留回执。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4条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依程序行使权利条文解读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9条申报须书面说明数额与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据条文解读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清偿顺序:职工债权、社保与税款、普通债权条文解读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09条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优先受偿条文解读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6条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附利息债权自受理时停止计息条文解读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0条抵销的条件与三类禁止抵销情形条文解读

第四十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8条取回权: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可由权利人取回条文解读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份清单最常被问到的几个问题

错过债权申报期限还有救吗?
可以补充申报,但要自担补充申报费用,且此前已分配的财产不再补分。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都可以补,越早越好。
申报的金额管理人不认,怎么办?
先看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果,对债权表记载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把管理人和异议债权人列为被告。
有抵押的债权还要申报吗?
要申报。别除权也要通过申报确认,只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不申报,担保物处置后的价款分配时就没有你的位置。
职工工资需要自己申报吗?
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公示。但公示的金额与你实际被欠的不一致时,要及时提出异议,否则视为认可。
破产后还能单独起诉债务人吗?
不能。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个别清偿也会被撤销,正确路径是申报债权。
债权受让来的,申报要注意什么?
要有完整的转让协议和已通知债务人的凭证,转让链条不能断。受让发生在破产受理之后的,还可能触发抵销禁止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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