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也能形成黑恶势力吗?能。法律明确规定,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有组织犯罪认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有组织的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的,还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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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

结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有组织犯罪认定不看作案地点,只看行为性质。

先说结论

三句话:① 利用网络实施的有组织犯罪,同样要按反有组织犯罪法认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② 认定关键还是有没有经常纠集、多次实施、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网络案件照同一把尺子量;③ 不只是动手才算手段,有组织的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只要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也可能算犯罪手段。

一、为什么网上也能算有组织犯罪

结论:因为法律看的是行为性质,不是作案地点。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十三条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这一条解决一个常见误区:有人以为组织一帮人在网上带节奏、集中举报、刷评论,最多算网络乱象。法律的态度很明确,只要符合有组织犯罪的构成条件,网上作案一样按有组织犯罪处理。

二、什么算有组织犯罪、什么算恶势力组织

结论:判断标准在定义里,网络案件也照这个尺子量。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本法所称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实施犯罪,以及在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适用本法。

拆开看,网上形成恶势力组织同样要满足经常纠集、多次实施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这几项,长期固定的一批人分工刷屏、举报、骚扰,就可能被认定为有组织。

三、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怎么看

结论:这类行为不是口头骚扰那么简单,法律专门点了名。

很多人理解的暴力就是动手打人,但第二十三条把有组织的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列为可能构成有组织犯罪手段的行为。判断的分水岭有两个:一是目的,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二是有没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注意避坑

两个提醒:① 有组织的网暴和零散的口角不是一回事,前者强调组织和反复;② 是否构成犯罪要看行为性质与后果,不要以为只要挨了骂就一定构成有组织犯罪。

四、遇到有组织的网络滋扰怎么做

结论:先固定证据,再按渠道反映,不要把重点放在对骂上。

跟着做
1

截图、录屏保存骚扰内容,记录账号、时间、频率,避免与对方互骂导致证据混乱。

2

向平台投诉,要求删帖、封号,并保留平台的受理记录。

3

影响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说明这是有组织、反复实施的行为。

4

涉及名誉受损的,可以同时评估民事索赔,把证据一并固定好。

五、常见问题

结论:关于网络黑恶势力的常见疑问,集中解答如下。

一群人在网上骂我,算黑恶势力吗?

要看是否形成相对固定的组织、是否多次实施、是否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零散起哄与持续滋扰的组织行为,处理上并不相同。

只发帖带节奏、没有打人,也会被追责吗?

法律把有组织的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明确列为可能的犯罪手段,是否成立犯罪仍要结合目的、次数、后果判断。

帮转发了几条,要紧吗?

要看你在这件事里的作用。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与带头组织的处理不同,但参与行为不会因为在网上就被忽略。

一句话:网上同样能形成有组织犯罪,法律看的是组织性、反复性和社会危害,而不是作案在线上还是线下。相关情形还可参阅遭遇网络暴力怎么维权?造谣、人肉、辱骂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与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