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好几个罪,刑期怎么加起来?法院对每个罪分别定罪量刑,再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一个执行刑期。这就是数罪并罚,它算的是一笔总账,还要受各刑种最高限的约束,不是把几个数字直接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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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三句话:①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② 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二十五年;③ 有期徒刑与拘役并存的执行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与管制并存的,主刑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附加刑仍须执行。

一、数罪并罚是简单相加吗

结论:不是简单相加,而是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取一个执行刑期。

一个人犯了几个罪,法院不会只挑一个罪来判,而是对每个罪分别定罪量刑,再按数罪并罚的规则合并确定最终执行的刑期。这个最终刑期有一个区间:下限是数刑中最高的那一个刑期,上限是数刑相加的总和刑期。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三种主刑各自的封顶数字在哪

结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在并罚时都有各自的最高限,超过上限的部分不能算进执行刑期。

并罚不是无限累加。管制并罚后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要看总和刑期的高低: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注意避坑

两个提醒:① 数刑相加的总和刑期只是上限,最终刑期不等于简单相加;② 有期徒刑存在二十五年这道顶,哪怕几个罪加起来很长,实际执行也不会突破这条线。

三、几种主刑并存时按什么顺序执行

结论:有期徒刑优先于拘役,管制放在最后,主刑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既有有期徒刑又有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既有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又有管制的,先执行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部分执行完毕以后,管制仍须继续执行。

跟着做
1

先执行较重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主刑执行完毕以后,再接着执行管制;

3

附加刑单独另行执行,不因为主刑并罚而免除。

四、附加刑和主刑是一起算还是分开算

结论:附加刑不受主刑并罚影响,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这类附加刑,并不会因为主刑合并而被吸收掉。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也就是说,主刑怎么并,附加刑都还要照判照执行。

五、常见问题

结论:记住算账区间和几个封顶数,再结合个案情节判断。

犯的罪越多就一定判得越重吗?

不是简单叠加,法院要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刑期,并受各刑种上限约束。

几个罪都判了有期徒刑,最高能到多少年?

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二十五年。

既判了有期徒刑又判了管制,会执行哪一个?

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以后,管制仍须执行。

附加刑会因为并罚被取消吗?

不会。数罪中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一句话:数罪并罚是把每个罪的刑期放进一个区间和几个封顶数里算总账,主刑有先后、附加刑不免除。相关情形还可参阅刑期怎么计算?判决前被羁押的时间能折抵吗?与减刑、假释的条件是什么?多久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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