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破产受理后债务人还没履行完的合同怎么处理,规则很明确: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管理人逾期不通知、不答复,或者决定继续履行却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那些签了字却只履行了一半的合同最容易卡住:货发了没付款、款付了没发货、工程干到一半停了。这类合同叫「待履行合同」,处理规则集中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
先说结论
- 只针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双方都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已履行完毕的合同不适用。
- 管理人有选择权:决定解除,或者决定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 管理人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不通知,或对方催告后三十日内不答复,视为解除。
- 决定继续履行的,对方应当履行,但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
- 合同被解除后,对方因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作为普通破产债权申报受偿。
哪些合同适用这套规则
结论:适用的是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只有一方履行的,不进入这一程序。
判断标准有两项:合同必须在破产申请受理之前成立,且双方都没有履行完毕。如果一方已把义务做完、另一方还欠着,那属于普通债权债务,走债权申报,而不是由管理人决定解除还是继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第一款前半段给出选择权,落脚点是「均未履行完毕」;后半段是时限。第二款是继续履行的配套安排——对方要继续干,但可以要求担保,管理人拿不出担保的,合同照样解除。常见的待履行合同包括未到期的租赁、还没交付完的买卖合同、干到一半的承揽或建设工程合同等。
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有时间限制
结论:管理人必须在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通知对方;收到对方催告的,要在三十日内答复,否则视为解除合同。
这不是可以一直拖下去的决定。法律给了两个窗口: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以及自收到对方催告之日起三十日,两者相互独立,哪个先到以哪个为准。管理人在期限内没有通知或者答复的,结果就是法律拟制的「视为解除」,无需另行起诉确认。
决定继续履行时,对方可以要求担保
结论: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合同视为解除。
对方当事人为什么可以要担保?进入破产程序后,债务人自身的偿付能力已经存疑,如果还要求对方继续投入人力物力,风险明显不对等。法律因此给了一把「安全锁」:对方可以要求管理人就用继续履行所需的代价提供担保。
合同被解除后,对方的损失怎么主张
结论:合同被解除后,对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害赔偿,作为普通破产债权申报,与其他普通债权同顺位受偿。
解除不等于对方的损失一笔勾销。已经投入的成本、因对方不能履行而落空的可得利益等,都可以折算成损害赔偿。但这笔赔偿属于普通破产债权,排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之后,与普通债权同顺位按比例受偿。对方当事人该做的动作是三件事:及时催告管理人表态;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时要求提供担保;合同解除后尽快申报赔偿债权。
这和撤销权不是一回事
结论:选择权针对的是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撤销权针对的是破产受理前已经完成的偏颇清偿或者财产处分,两者的对象和目的都不同。
很多人会把两者混在一起。管理人解除待履行合同的依据是第十八条,针对的是「还没做完」的合同,目的是决定继续投入还是及时止损。撤销权针对的则是破产受理前一年内或者六个月内已经做完的个别清偿、无偿转让、明显不合理低价交易等行为,目的是让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
常见问题
结论:实务中问得最多的是合同会不会自动解除、解除后的损失怎么要回来、只履行了一半或者已经付清款的合同该怎么处理。
合同已经履行完一半了,还适用管理人的选择权吗?
看双方是否都未履行完毕。只要双方都还有义务没做完,就属于待履行合同,由管理人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管理人一直不表态,合同会怎么样?
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未通知,或者收到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合同视为解除。
合同被解除,我交的货、垫的钱怎么办?
已交付的财产一般可以取回或者作价处理,因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向管理人申报。
我在破产受理前已经把货款全部付清了,对方还没发货,怎么办?
这属于普通债权债务,不是待履行合同,直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按破产程序受偿。
一句话:破产受理后的待履行合同由管理人决定去留,两个月或者催告后三十日不表态即视为解除,决定继续履行却不出担保的同样视为解除,对方因解除受到的损失按普通破产债权申报。相关情形还可参阅破产管理人可以撤销公司的哪些行为?与债务人破产了,债权人怎么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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