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完以后又发现漏罪或者又犯新罪,怎么处理?漏罪按先并后减,新罪按先减后并,两种算法对最终刑期的影响不一样。漏罪是把前后两个判决判处的刑罚并起来、再算上已执行的部分;新罪是先把前罪没执行完的刑罚拿出来,和后罪判处的刑罚一并决定。
先说结论
三句话:①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属漏罪,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规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② 同一期间被判刑人又犯罪的,属新罪,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规则决定执行的刑罚;③ 前者是先并后减,后者是先减后并,时间节点和算法都不同。
一、漏罪是怎么处理的
结论: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以前还有罪没判的,就是漏罪,按先并后减处理。
漏罪说的是判决宣告以前就已经犯下、但当时没有被发现和判决的罪。发现的时间点很关键:必须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处理办法是对新发现的罪单独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最后把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进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二、服刑期间又犯罪怎么处理
结论: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罪的,就是新罪,按先减后并处理。
新罪说的是判决生效、开始服刑以后又犯下的罪。处理办法是对新犯的罪单独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没有执行完的那部分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合并,依照数罪并罚规则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这里动的是没有执行完的部分,不是已经执行的部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两个提醒:① 两条规则都把时间卡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时间点不对就不能适用;② 处理新罪时,合并的是前罪尚未执行的部分,已经执行的部分不参与合并。
三、先并后减和先减后并差在哪
结论:一个先合并再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一个先减去已经执行的部分再合并,算法顺不同、结果也不同。
先并后减,是把前后两个判决的刑罚先合并、决定一个执行刑期,再把已经执行的刑期从里面扣掉。先减后并,是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单独拿出来,和后罪判处的刑罚合并。
先看时间点:是不是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
再看性质:是判决宣告以前漏掉的罪,还是判决以后新犯的罪;
对漏罪或者新罪单独作出判决;
依照数罪并罚规则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四、为什么时间点卡得这么死
结论:发现漏罪和再犯新罪,都必须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
两条规则的时间卡点完全一样。早于判决宣告以前就已经犯下、当时漏掉的罪,才是漏罪;晚于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新犯的罪,就不再走这两条并罚规则,而要另行判断。
五、常见问题
结论:漏罪和新罪都归入数罪并罚,但一个算上已执行刑期、一个只并未执行部分。
漏罪和新罪都能并罚吗?
能,但都要满足发现或者犯罪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这个前提。
处理漏罪时,已经执行的刑期还算吗?
算,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服刑中又犯罪,是不是只执行新罪的刑期?
不是,要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一并决定。
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才发现以前的罪,怎么办?
本条规则只覆盖到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超出这个时间点的要结合案情另行判断。
一句话:漏罪先并后减、新罪先减后并,关键看发现或者犯罪是不是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相关情形还可参阅缓刑考验期内又违法或者犯罪,会有什么后果?与被判刑后罚金交不上,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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