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并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白话解释:这条针对的是平台、网站、手机应用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是平台上一出现违法信息就构成犯罪,而是监管部门先责令它整改,它拒不改正,并且因此闹出法定后果,才谈得上刑事责任。
先说结论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2015年11月1日施行。构成要抓住两点:一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二是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并具备法定情形之一。量刑只有一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实行双罚。具体情形和数字门槛见法释〔2019〕15号。
量刑档次一览
| 情节 | 门槛 | 法定刑 |
|---|---|---|
| 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 | 致使传播违法视频文件200个以上;其他违法信息2000个以上;向2000个以上用户账号传播;违法信息实际被点击5万以上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 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 | 泄露行踪轨迹、通信内容、征信、财产信息500条以上;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5000条以上;其他用户信息5万条以上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 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 | 造成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证据灭失;或者造成可能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案件证据灭失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 有其他严重情节 | 对绝大多数用户日志未留存,或者未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义务;二年内经多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等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先责令、后拒不改正」是入罪前提
本罪不是「平台上有违法信息就担刑责」。入罪有一个行政前置环节:监管部门要先责令采取改正措施,平台拒不改正,才可能进入刑事评价。也就是说,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之后的处理态度,是认定本罪的关键。
四种情形与数字门槛
按照法释〔2019〕15号,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看违法视频文件200个以上、其他违法信息2000个以上、向2000个以上用户账号传播、违法信息实际被点击5万以上;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看行踪轨迹、通信内容、征信、财产信息500条以上,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5000条以上,其他用户信息5万条以上。这两组数字分别对应不同情形,不能混着记。
①入罪要先「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不是平台一出问题就担刑责。 ②200个、500条、5000条分别对应「违法信息大量传播」和「用户信息泄露」两种不同情形,不要张冠李戴。 ③本罪法定刑包含「管制」,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前款处罚。
平台不整改就会构成犯罪吗?
不一定。要同时满足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并且具备法定情形之一,才可能构成本罪。
用户信息泄露多少条会达到门槛?
泄露行踪轨迹、通信内容、征信、财产信息500条以上,或者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5000条以上,其他用户信息5万条以上。
单位会被追责吗?
会。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句话:平台收到责令改正通知还拒不整改,又闹出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用户信息泄露等法定后果的,就可能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相关情形还可参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怎么认定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怎么认定。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