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暂扣、吊销期间开车会有什么后果——先给结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换句话说,暂扣和吊销期间开车,与无证驾驶是同一档次对待。发生事故的,保险后果也相当不利——商业险通常免责,交强险在法定范围内赔付或者垫付后再向驾驶人追偿。情节严重的(比如醉驾、肇事逃逸),还可能构成犯罪或者成为加重情节。下面分开讲。

一、法条原文:三项情形归入同一档

结论:暂扣、吊销、无证,法条写在一起。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项把三种情形并列写在一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三者在处罚上适用同一档。第二款进一步规定:有第(一)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项也很重要:把车交给「没有取得、被吊销、被暂扣」的人驾驶,同样要罚——车主把自己的车借给这类人开,自己也要承担责任。

二、暂扣、吊销、无证,有什么不同?

结论:处罚档次相同,但来源和后续不同。

情形状态来源这一段开车的性质处罚档
从未取得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资格无证驾驶200–2000 元,可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
驾驶证被吊销因违法被吊销与无证驾驶同档200–2000 元,可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因违法被暂扣与无证驾驶同档200–2000 元,可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

三者的共同点是「当下不具有合法驾驶资格」,所以在「这一段时间开车」这件事上,法律给予同样的评价。

不同点在于后续:暂扣是期满可以发还(比如饮酒驾驶被暂扣六个月,期满后按规定发还);吊销则要重新申领,有的还有若干年不得重新取得的限制(比如醉驾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从未取得的需要通过考试取得驾驶资格。

所以「暂扣期间忍不住开一下」这个念头,一定要按住——后果和「无证驾驶」是一个档次。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4-06-1-055-010 · 案号 (2024)津0113刑初5号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裁判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作为无证驾驶的三种情形并列规定,《意见》突出惩处重点,未使用无证驾驶的表述,而是使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表述,仅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从重处理,故不包括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情形。

给你的启示这条裁判点出了法条的写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把「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驾驶证被暂扣」三种情形并列规定;而在后续的从重处理规定里,只保留「未取得」这一种,不包括被吊销、暂扣的情形。这个区分说明:三种情形在「当下开车」这件事上同档,但在其他后果上未必一样。不过不管哪一种,这段期间开车都按无证驾驶处理,这个结论没有例外。

三、发生事故,保险怎么处理?

结论: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处理差别很大。

这是暂扣、吊销期间开车最实际的风险:

  • 交强险:交强险属于法定强制保险,在法定范围内可能仍需赔付或者垫付;但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等情形下,保险公司赔付后通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也就是说,钱可能先赔给受害人,最终由驾驶人承担;
  • 商业险:商业保险合同一般会把「无证驾驶、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列为免责情形,是否免责、免责范围多大,以具体条款为准;
  • 责任认定:在事故责任认定中,无证、被吊销或者暂扣期间驾驶,通常会被作为不利因素考虑;
  • 可能构成犯罪:如果事故后果严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无证驾驶往往会影响定罪量刑。

(关于驾驶证被吊销后开车与保险的关系,可参阅本栏目相关文章。)

四、可能连带出现的其他后果

结论:不止罚款拘留那么简单。

  • 车辆被扣留: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等情形,交管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提供相应证件或者补办手续后应当退还;
  • 影响后续申领:被吊销的,要按规定期限届满后才能重新申领;重新申领时可能还要重新参加考试;
  • 作为加重情节:在醉驾、逃逸等案件中,无证或者被吊销期间驾驶常被作为从重考虑的因素;
  • 民事赔偿照旧:无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理如何,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依然存在;
  • 单位用车、营运车辆:后果可能更重,涉及营运资质的,还可能影响从业资格。

五、几个常见误区

结论:别抱侥幸心理。

  • 误区一:以为「暂扣期间开一下不算无证」。法条把暂扣、吊销、未取得并列,同一档次。
  • 误区二:以为「车借给别人开,出问题与我无关」。把车交给无证或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车主也要被罚。
  • 误区三:以为「反正有保险,出事保险赔」。商业险通常免责,交强险赔付后还可能被追偿。
  • 误区四:以为「被暂扣了开原来的车没事」。恰恰是「暂扣期间驾驶」这一情形本身被禁止。
  • 误区五:以为「只是行政处罚,不影响以后」。吊销有年限限制,还可能影响从业资格。

一句话总结

一句话: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与无证驾驶同一档次;把车交给这类人驾驶的,车主同样要被罚。发生事故时,商业险通常免责,交强险在法定范围内赔付或者垫付后有权追偿,若后果严重还可能影响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相关内容还可参阅肇事司机驾驶证被吊销后仍开车,出事故保险赔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驾驶证会不会被吊销?与未投保交强险上路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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