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能不能扣?退还和扣减都看两条:工程验收合不合格、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内有没有该由承包人担的质量问题。 发包人不能想拖就拖、想扣就扣,扣也得以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为限。具体金额和期限要看合同怎么写的,法律给的是规则和底线。
先说结论
三句话:① 只要工程验收合格、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内没有出现该由承包人负责的质量问题,保证金就应当按约定退还;② 发包人扣保证金只能针对确实存在的质量问题,并且以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为限;③ 工程没验收合格本身不得交付使用,这种情况下谈正常退还就没有基础。
一、保证金到底是干什么用的
结论:保证金是发包人暂时扣着、用来应对工程后续质量问题的一笔钱,本质上是双方的约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二、什么条件下该退
结论:验收合格、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内没有该由承包人负责的质量问题,保证金就应当按约定退还给承包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这条给的信号很清楚:验收合格,发包人就要按约定支付价款、接收工程。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届满、没有需要扣的情形,就应当退还。
三、什么情况可以扣
结论:发包人扣保证金只能针对确实存在的质量问题,并且以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为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这里的前提是「因施工人的原因」造成质量不符合约定。是承包人自己的活没干好,发包人先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承包人拖着不修,发包人才可能动用保证金去处理,扣的数额也应当和实际修复费用对得上,不能借个名目多扣。
四、保修期内出问题谁来修
结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保修期内发现问题,第一责任是让施工单位来修,而不是直接扣钱了事。
验收合格后,把质量保修书、合同中关于保证金的条款找出来,看清退还条件和时点。
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第一时间书面通知承包人限期维修,留存通知和现场凭证。
承包人逾期不修,再委托第三方修复,把实际发生的费用票据和扣减依据整理齐全。
约定条件成就后对方仍不退,先书面催告,再考虑通过诉讼主张返还。
两个提醒:① 保证金的比例、期限法律没有在这几条规定里写死,一切以合同约定为准,签合同时务必看清;② 想扣钱不能只凭感觉,要有质量问题的事实、催修记录和实际费用凭证支撑。
工程验收合格了,保证金是不是就该马上退?
要看合同约定的退还条件是否成就。通常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届满、没有需要扣减的质量问题,就应当退还。
发包人觉得工程有瑕疵,可以直接扣保证金吗?
不能随意扣。扣减应以确实存在的质量问题为前提,并以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为限。
保修期内出了问题,我能直接扣钱不通知承包人吗?
应当先通知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对方逾期不修再另行处理,相关记录和费用凭证要留存好。
一句话:保证金退不退、扣不扣,看的是验收结果和保修责任有没有落实,不是发包人一句话。相关情形还可参阅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款还能要回来吗?与工地欠钱不给、工程款拖欠怎么要回来。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