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与刑事期限计算器
多少年前的案子还查不查?看法定最高刑定档、从犯罪之日起算——填两个框就能算出追诉期限的截止日,拘留、羁押、起诉、审判各环节期限也一表查清。
各环节办案期限速查表(刑事诉讼法)
- 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
- 一般 3 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 1–4 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 30 日(第 91 条)
- 检察院审查批捕
- 接到提请后 7 日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第 91 条)
- 侦查羁押期限
- 逮捕后不超过 2 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 1 个月(第 156 条,另有法定再延长情形)
- 审查起诉
- 1 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 15 日;速裁程序 10 日以内,可能判处超一年的可延至 15 日(第 172 条)
- 一审审理
- 受理后 2 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超过 3 个月;可能判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可延长 3 个月,特殊情况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 208 条)
- 二审审理
- 2 个月以内审结;可能判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可延长 2 个月(第 243 条)
-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 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 6 个月(第 79 条)
选法定最高刑档、填犯罪之日,算出追诉期限届满日;下方速查表覆盖各环节办案期限。
计算口径与依据
- 追诉时效四档:5 年 / 10 年 / 15 年 / 20 年,对应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十年以上、无期或死刑(刑法第八十七条)。
- 无期、死刑档经过二十年原则上不再追诉;确须追诉的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立案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被害人控告应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第八十八条)。
- 追诉期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期从犯后罪之日重新起算(第八十九条)。
- 各环节办案期限为法定上限,实际案件可依法延期、重新计算或适用速裁程序。
常见问题
追诉时效从哪天开始算?
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哪些情形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一是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审判的;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 本工具结果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量刑档位与起算点的认定直接影响结果,疑难案件请以生效裁判认定与执业律师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