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航与拖轮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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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航与拖轮服务合同范本免费下载:引航申请、拖轮配备、作业安全、责任划分、恶劣天气中止、事故处理逐项齐全,附赵跃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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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航与拖轮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其船舶在________港的引航与拖轮作业,委托乙方提供服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船舶进出港与靠离泊引航;拖轮拖带、护航与助泊;移泊与锚地作业配合;恶劣天气下的防台与抢险协助;作业记录与签证出具。


第二条 引航安排与申请

甲方应按港口规定提前提出引航申请,如实申报船舶尺度、吃水与操纵性能。乙方应按申请安排引航员,因船舶延误或计划变更需要调整的,双方应及时沟通。


第三条 拖轮配备与调度

乙方应根据船舶吨位、风流条件与作业要求配备相应马力的拖轮,按调度计划到位作业。拖轮数量与规格以双方确认的作业方案为准。


第四条 作业安全与责任划分

引航员在船期间对船舶操纵提供指导,但不解除船长对船舶安全的主体责任。拖轮作业中因拖轮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引航员与船员职责

引航员应熟悉港口航道与水文条件,履行谨慎引航义务。拖轮船员应听从拖轮长的现场指挥,配合被拖船舶完成作业。


第六条 恶劣天气与作业中止

遇有大风、大浪、能见度不良等不适合作业的情形,乙方有权建议中止或调整作业。甲方不得强令冒险作业,因强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事故处理与责任

作业中发生碰撞、搁浅或其他事故的,双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保护好航海日志与作业记录。责任划分依约定与法律确定,必要时委托检验鉴定。


第八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及时提出申请并提供准确的船舶资料,配合引航员与拖轮作业,按约定支付费用,不得要求乙方从事违反安全规定的作业。


第九条 费用与结算

引航费与拖轮费按港口费率标准、拖轮马力与作业时间计算,合计________元。加班与恶劣天气作业的附加费用按约定计取。费用结算节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保险与责任限额

乙方应为其引航员与拖轮投保相应责任保险。因乙方过失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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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跃律师提示

  • 引航员上船提供的是操纵指导,船长对船舶安全仍然承担主体责任,不能认为请了引航员发生事故就与自己无关。
  • 拖轮配备要与船舶吨位、风速与流况匹配,盲目减少拖轮数量省费用,一旦失控酿成事故,损失远超节省的开支。
  • 恶劣天气下的作业判断应以安全为准,委托方不得强令冒险作业,否则一旦出事要承担相应责任。
  • 作业记录、航海日志与签证是事故责任认定的关键证据,事故后应立即固定,避免事后补记导致证明力下降。
  • 拖轮操作不当与引航指导错误的责任划分要看具体情形,合同中约定清楚更有利于快速处理争议。
  • 加班与恶劣天气附加费的标准要事先约定,避免紧急作业后因费用标准分歧影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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