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服务合同
医疗器械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服务合同范本免费下载:检验项目、委托检验、样品管理、报告出具与合规责任逐项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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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医疗器械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为甲方 ______(产品名称、型号)提供 □ 出厂检验项目委托检验 □ 型式检验 □ 全性能检验 □ 生物学评价 □ 灭菌验证 服务。 2. 检验依据为产品技术要求、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具体见附件《检验依据》。 3. 样品批次、数量与编号见附件《送检单》。 第二条 检验方案与确认 1. 乙方应在收到样品后 ______ 个工作日内提交检验方案,载明检验项目、方法、判定标准与周期。 2. 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变更项目或方法须事先取得甲方同意。 3. 乙方应说明是否具备相应检验项目的资质与能力,超出能力范围的项目不得承接。 第三条 样品管理 1. 双方共同确认样品名称、型号、批号、数量与包装状态并签收。 2. 乙方应按产品要求的存储条件(温度、湿度、避光)保管样品。 3. 破坏性检验后样品不予退还;需要留样的按约定处理。 第四条 检验实施 1. 乙方应按确认的方法实施检验,仪器设备应处于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 2. 检验过程中出现异常(样品失效、设备故障)的,乙方应记录并告知甲方,必要时重新检验。 3. 涉及无菌、微生物等项目,乙方应符合相应实验室管理要求。 第五条 报告与结论 1. 乙方应在检验完成后 ______ 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报告应载明样品信息、检验依据、项目、方法、结果与结论。 2. 报告应加盖检验专用章;用于注册或质量体系用途的,按需要提供资质附件。 3. 乙方不得出具虚假报告或未经检验的结论;违反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服务费用与结算 1. 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明细见附件《报价单》。 2. 支付方式:□ 预付 ______ ,余款报告出具后 ______ 日内结清 □ 其他:______________。 3. 复检、加急与增项另行计费,需事前书面确认。乙方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提供符合要求的样品与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2. 甲方应保证样品为正常生产条件下生产、与其上市产品一致。 3.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费用并确认方案与报告。 第八条 质量体系配合 1. 甲方需要将委托检验纳入质量体系的,乙方应配合提供必要的检验原始记录与资质证明。 2. 甲方接受监管检查时,乙方应按要求提供配合,但不得披露与本次委托无关的信息。 3. 因甲方质量体系不健全导致产品不合规的,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责任范围 1. 乙方仅对送检样品与本次检验项目负责,不对产品批量一致性、临床效果与上市后风险作出结论。 2. 因乙方检验方法不当、数据失实或结论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因甲方样品或资料不实导致结论错误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保密 1.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技术要求、配方、工艺、临床数据与供应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披露或用于其他项目。 2. 检验报告与原始数据归甲方所有,乙方用于宣传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 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 ______ 年内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出具报告的,每逾期一日按检验费的 ______ 支付违约金。 2. 乙方伪造数据或超范围出具报告的,应退还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______ 元,赔偿全部损失。 3.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 ______ 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______ 份,双方各执 ______ 份。附件《送检单》《检验依据》《报价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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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跃律师提示
- 委托检验前要核机构资质范围,超范围出具的检验报告在注册与监管检查中很可能不被认可。
- 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是两回事:前者按批次做,后者按注册或周期性要求做,合同里要写清是哪一种。
- 样品必须是正常生产条件下生产的,用「特制样品」送检一旦被发现,后果非常严重。
- 检验报告不等于注册证:合同里要写明乙方不对临床效果与上市后风险作结论,避免误解。
- 质量体系用途的检验要提前说明,需要乙方配合提供原始记录与资质附件。
- 产品技术要求、配方属核心机密,保密条款和禁止宣传条款要一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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