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融与养老服务信托合作合同
养老金融与养老服务信托合作合同范本免费下载:合作内容、资金与信托安排、养老服务对接、信息披露与费用、责任划分逐项齐全,附赵跃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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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融与养老服务信托合作合同 金融机构(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老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养老金融产品与养老服务对接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合作事项:□养老资金规划咨询 □养老服务信托对接 □养老社区入住权安排 □年金与保险产品对接 □其他__________。 2. 服务对象:□个人客户及其家庭 □机构客户;服务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合作期限:自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4. 双方分工与流程见附件一。 第二条 资金与信托安排 1. 甲方负责养老资金的托管、投资管理与收益分配,按法律法规与产品文件执行。 2. 乙方负责提供养老服务,并按约定接受服务费用支付;不得直接接触客户本金。 3. 客户资金与甲乙双方自有资金应实行分账管理,不得挪用、混同。 4. 涉及信托安排的,信托文件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由甲方按信托文件与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条 养老服务对接 1. 服务内容:□养老社区入住 □居家照护 □康复护理 □健康管理 □其他__________。 2. 乙方应保证服务标准与收费的透明度,向客户明示服务项目、价格与退订规则。 3. 乙方不得以「预定金」「会员费」名义变相吸收资金,不得承诺投资回报。 4. 客户入住前应签署独立的养老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 信息披露与客户权益 1. 甲方应按要求向客户披露产品性质、风险、费率与退出机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2. 乙方不得使用「稳赚不赔」「养老无忧」等误导性表述进行宣传。 3. 双方联合宣传的物料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与监管要求一致。 4. 客户投诉由__________先行受理,涉及资金与产品的转交甲方处理,涉及服务的转交乙方处理。 第五条 费用与结算 1. 合作费用:□甲方按业务规模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双方按__________分配收益 □固定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 2. 结算周期:每____结算一次;双方应提供业务台账与对账清单。 3. 客户服务费用由客户直接支付给乙方的,乙方应独立开具票据。 4. 双方应分别开具合法有效发票。 第六条 合规与风险控制 1. 甲方应具备相应金融业务资质,产品应依法备案或者审批。 2. 乙方应具备养老服务资质,服务场所应符合消防、卫生与安全要求。 3. 双方不得违规使用客户资金,不得为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渠道或者便利。 4. 发现异常交易或者疑似违法行为的,一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按规定报告。 第七条 客户信息安全 1. 客户的身份信息、财产信息、健康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 2. 未经客户单独同意,不得将客户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或者向第三方提供。 3. 双方应采取加密、权限控制等措施;发生泄露的应在____小时内通知对方并配合处置。 4. 合作终止后,双方应按约定删除或者返还客户信息并提供书面确认。 第八条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1. 乙方挪用客户资金、变相吸收资金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作并追究法律责任。 2. 甲方虚假宣传、承诺保本保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整改直至解除合作。 3.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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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跃律师提示
- 「养老」不能变成吸金的招牌。以预定金、会员费名义变相吸收资金,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资金与自有资金必须分账管理。混同使用是养老领域最危险的资金风险。
- 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也不得使用「养老无忧」这类误导表述。金融宣传的红线要写进合同。
- 养老服务合同与金融产品协议要分开签署,避免把「服务」包装成「投资」。
- 客户的财产与健康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共享前必须取得单独同意。
- 投诉与纠纷的受理分工要提前约定,涉及资金与服务的争议归属不同主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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